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拋棄繼承如何辦理 相關

    廣告
  2. 找對律師事半功倍,專業法律服務,歡迎電洽! 遇上官司不用慌,立即電話預約諮詢! ...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17年5月20日 · 如確定被繼承人很多負債但毫無資產,就可以考慮直接辦理拋棄繼承;如被繼承人祖孫滿堂,拋棄繼承可能就要給數十人拋棄,就可以考慮直接由其中一人辦理陳報遺產清冊。

  3. 2020年1月31日 · 現在的民法已有規定「限定繼承」,所以就算忘記辦理「拋棄繼承」,其實也不會繼承到負債。 舉例來說,爸爸負債 500 萬,遺產 300 萬,就算繼承,你也只要還 300 萬就好,不用還到 500 萬。

  4. 2017年7月20日 · 繼承的錢要「怎麼」算? 先看民法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5. 2005年12月16日 · 以柳營林君為例,林君未婚無子,那就應該由父母向法院陳報拋棄繼承通知林君兄弟姊妹,再由林君兄弟姊妹向法院拋棄繼承。 如此辦理之後,林君親屬才可以完全脫離債務。

  6. 2020年1月6日 · 配偶是雙方的繼承權人,法律上特別明訂了配偶外其他親屬的繼承順序,也就是除非前面順位的繼承人拋棄繼承或死亡,後順位繼承人才可以繼承遺產。

  7. 2018年2月7日 · 那麼法律上親子關係到底怎麼來的、又是怎麼判斷呢?這一切的一切,就要從以下規定來看起啦。 第1061條 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 第1063條第1項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夫的)婚生子女。 第1065條 ...

  8. 2024年5月14日 · 法院實務見解. 金門地方法院近期做出的一則判決就明確指出,繼承人因被繼承人長期臥病在床而未予以關懷、探視,甚至在被繼承人彌留之際也未曾回來見其最後一面,在這種使被繼承人感受莫大之精神上痛苦情況下就符合「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