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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4月11日 · 不論是喪葬津貼或遺屬給付都不是民法裡所稱的遺產只要符合請領資格跟條件就可以申請勞保死亡給付經勞保局審核符合規定給付款項即匯入受益人金融機構帳戶拋棄繼承不會影響到請領權利

  2. 2022年5月30日 · 也就是說申請保險給付的權利與遺產的繼承權無關遺屬拋棄繼承權並不會使請領勞保死亡給付的權利也跟著一起被拋棄」。 另外,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勞保死亡給付不計入遺產總額之範圍,得免予課徵遺產稅。

  3.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親屬過世後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其遺產稅扣除額最多僅限原本額度而且拋棄繼承者的遺產稅扣除額將無法適用其減稅額度高機率會縮水反而不利節稅

  4. 2023年2月27日 · 台北國稅局則表示有時候繼承時媽媽會直接拋棄繼承將遺產都留給子女但是有時候這樣的作法就不得使用配偶的扣除額使遺產稅暴增所以民眾要拋棄繼承之前要計算清楚舉例來說甲先生有1名成年子女於今年1月1日過世遺產總額大約是2000萬如果妻子孩子都繼承可扣除的包含免稅額1333萬配偶的493萬直系血親卑親屬50萬元以及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遺產淨額剩下1萬元依10遺產稅率計僅須繳納1000元如果妻子拋棄繼承就不能享受493萬元扣除額遺產淨額為494萬元課徵10遺產稅暴增到49.4萬元等於多繳49.3萬元。 網路賣家稅籍登記新制 3點要注意.

  5. 2024年4月23日 · 汐止地政事務簡報與不動產仲介業社區大學轄區里長合作宣導的地政業務因應繼承登記申請流程複雜彙整戶政機關國稅局金融機構等單位的申報書表提供的繼承便利包3.0服務而民眾權狀遺失後往往會擔心名下不動產被盜賣因此到地所 ...

  6. 2023年9月7日 · 林志翔表示大陸地區人民如果要繼承台灣地區人民的台灣遺產提出時限為被繼承人死亡日起三年內逾期視同拋棄繼承提出方式則是向被繼承人最後戶籍所在地的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提出繼承表示至於應向法院提出的檢附文件包括聲請書狀死亡證明或除戶謄本載有繼承人列表的繼承系統表身分證明與被繼承人親屬關係證明經公證之委託書委託在台人士協助辦理及法院要求的其他文件。 林志翔也提醒,申請人務必要注意,大陸作成的文書應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及海基會驗證,才是正式文件。 由於繼承為非訟案件,法院僅為形式審查,經檢視文件沒有問題就會作出准許繼承裁定,並寄送通知與聲請人、其他繼承人、遺產管理人等。 若其他繼承人對於其繼承權仍有疑慮時,可另行提出訴訟程序。

  7. 3 天前 · 大陸國台發言人朱鳳蓮今天(29日)明確表示,要促進兩岸交流合作,就應該立即放棄「台獨」立場,回到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上來。 關於開放陸客團的問題,朱鳳蓮表示,民進黨當局遲遲未作出回應,不斷地拿「誰先釋出善意」作搪塞和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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