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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8日 · 一、研訂票據交換所與金融業者間之「辦理退票及拒絕往來相關事項約定書範本草案」及金融業者與支票存款戶間之「支票存款約定書補充條款範本草案」,就中央銀行以行政指導方式推行退票及拒絕往來新制與公平交易法之規定有無不符,函徵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之意見。 經公平會審查結果,已於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以(八九)公壹字第8913191-003號函復央行,認為尚無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虞,應不受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之禁制規範。 二、將上述研訂之二約定書範本草案,就其內容與消費者保護法有無不符一節,函徵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意見。 經消保會審查會審查竣事、修正通過,已於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以台八十九消保法字第01457號函復央行。 三、將上述核定之二約定書範本函送票據交換所及各金融業者,輔導其配合辦理。
2009年10月26日 · 轉讓登記之辦理,可分為款券同步(Delivery versus Payment, DVP)移轉及無款(Free of Payment, FOP) 移轉兩種方式。. 若買賣雙方為同一清算銀行客戶,可自行選擇任一清算交割方式;若買賣雙方分屬不同清算銀 行客戶,除淨額結算交易、期貨實物交割,或非屬買賣不涉 ...
2008年2月28日 ·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一、查銀行牌告利率屬要約行為,民眾依牌告利率辦理存款,銀行不得拒絕。 另依據銀行法第3條及第4條規定,銀行收受存款係載明於銀行營業執照之營業範圍之一,銀行依法不得拒收。 二、民眾如發生銀行拒收存款情事,可逕向以下單位檢舉: (一)中央銀行業務局,電話02-23571360; 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電話02-23571426。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法之主管機關) 銀行局,電話02-89689696。
2016年11月8日 · 5、限制性移轉登記塗銷:即上述限制性移轉登記的塗銷,如設定質權、公務保證、繳存準備登記的塗銷。 6、附條件交易憑證之開立或註銷:指附條件交易成立時,限制證券商債券帳戶移轉之金額,並交付投資人附條件交易憑證;附條件交易到期時,依證券商之申請註銷憑證。
2009年6月16日 ·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受款人或執票人喪失國庫機關專戶存款支票,申請掛失止付程序如下: 一、 請先以口頭方式通知付款之國庫經辦行。 二、 檢具下列文件向付款之國庫經辦行辦理掛失止付: (一)遺失票據申報書 ( pdf檔案) (用紙請洽國庫經辦行)。 (二)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一式三份 ( pdf檔案) (用紙請洽國庫經辦行)。 (三)支票票面載有禁止背書轉讓者,應先將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送請原發票機關簽證。 (四)掛失止付通知人身份證明文件;如通知人係公司行號時,除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正本外,並備齊其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 (五)如係委託他人代辦時,應附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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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7日 ·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依 污損破損不適流通之紙幣及硬幣收兌標準 ,民眾申請鑑定、兌換非故意造成之火焚或污破損新臺幣券幣作業流程如下: (一)火焚或污破損鈔券: (詳 流程圖一) 1、民眾持火焚或污破損券至臺灣銀行 (分行)辦理兌換。 2、臺灣銀行 (分行)依「污損破損不適流通之紙幣及硬幣收兌標準」 (以下簡稱收兌標準)先行兌換;若鈔券無法分離、辨別張數及真偽者, 則請民眾 (即申請人)填寫申請書 ( 附件1 ,臺灣銀行 (分行)與申請人各留影本一份)及聲明書 ( 附件2 )後, 由該行函轉法務部調查局申請鑑定 (附申請書正本、聲明書正本、申請人身分證影本),並副知申請人。 3、申請人另行將申請書影本併同火焚或污破損券,親送或郵寄法務部調查局鑑定。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