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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1年4月28日 · 在這種情形下,你一定要知道下列3個方法,才有可能減少應得薪資或資遣費的損失。 1.工資墊償基金——彌補積欠薪資 勞基法第28條裡有一項有關「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規定。

  2. 2020年3月28日 · 一、調動須有正當性. 公司必須是基於經營上的必要而進行調動。 例如,因為公司轉型、業務變更、遷移廠址等,而不得不影響到員工原先的工作條件。 二、工資等勞動條件不能有不利變動. 也就是公司在轉調職位的過程中,針對員工的薪水、工作時間、休假方式、獎金福利等勞動條件,都不能有任何不利的變更。 例如因職務調動員工被取消每月固定外勤交通津貼5,000元,那麼這樣的減薪就算是對員工不利的變更,員工有理由可以拒絕調動。 三、新職務是員工體能及技術可以勝任的. 除了權益上的影響外,調動也要考量到員工是不是適合新的職務。 新的職位必須是員工的體能及專業技術可以勝任的,如果新職務需要新的技術或能力,公司也可以主動為員工安排教育訓練,讓員工可以勝任新工作。

  3. 1997年2月1日 · 資遣費怎麼辦?」 「罰則太輕,是許多雇主敢不提撥的原因,」勞委會副主委詹火生指出。根據勞基法的規定,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或退休金罰三萬元以下;未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或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罰二千至兩萬罰鍰,相當於台幣六千到六萬。

  4. 2021年6月14日 · 當發現自己可能被冷凍時,首先要檢討自己是否在工作與人際溝通上,出了問題,想想該如何改變或調整自己。 畢竟要求自己,遠比要求別人容易。 而這種改變過程,也意味著學習。

  5. 2016年8月24日 · 資遣費部分,政府決定不續聘時,約聘人員無法拿到任何的資遣費。 相反的,受到勞基法保障的私人企業約聘僱只要工作滿一年,雇主就必須發給半個月的薪資作為資遣費。

  6. 2020年6月2日 · 如今主要支柱垮下了,家庭收入瞬間掉了三分之二,小康的日子搖搖欲墜,「很有壓力,即使有資遣費和失業補助,但那都是短暫的,」James一臉愁容,反覆呢喃,「還是要有一份正式的工作才行啊。

  7. 2011年4月28日 · Q:1.5代健保新增費怎麼計算? A:全年所得扣除固定薪資後,若額外收入超過18萬元,將加收1.8%的健保費,若扣減金額超過1000萬元,以1000萬元計算。 非薪資所得包含:獎金、租金、股利、紅利、利息、執行業務所得、演出費用、演講、主持費、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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