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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6月5日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民眾遇有稅捐稽徵之爭議或有申訴陳情及申請行政救濟之相關疑義時可向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 (以下簡稱納保官)協助進行溝通協調及相關疑義的解答申請方式除以書面申請外並可運用傳真電話網際網路 ...

  2. 2024年4月29日 · 該局呼籲,稽徵機關對檢舉人的身分保密措施相當「到位」,檢舉人的個人資料皆有專責人員登錄、密封,以確保檢舉人身分不外洩,民眾可放心提供真實姓名及地址,一旦因所提供的具體事證而查獲逃漏稅,還有機會領取檢舉獎金。 如果採用匿名等方式檢舉逃漏稅,則須提供具體事證,國稅局才會啟動調查。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組林股長 06-2298085. 發布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4-04-29 更新日期:2024-04-29 點閱次數:733.

  3. 機關地址:116055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交通位置圖 總機:(02)2322-8000 傳真:(02)2356-8774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30;13:30-17:30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隱私權政策| 網站安全政策| 建議使用最新版本Chrome、Edge、Safari ...

  4. 2023年8月4日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規定,檢舉人向稽徵機關檢舉案件時,應提供檢舉人姓名及地址、被檢舉者之姓名及地址(如係公司或商號,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如有欠缺,稽徵機關應通知檢舉人於文到10日內補正或提供新事證,逾期未提供者,即依上開作業要點規定不予受理。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檢舉乙君110年度出租桃園市桃園區的房屋,每月收取租金100,000元,未申報租賃所得漏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並檢附租賃合約書及每月付款紀錄等資料,經稽徵機關審視相關資料後判斷乙君逃漏稅嫌疑重大,隨即立案展開調查程序,並對乙君核定補稅及裁處罰鍰。

  5. 步驟1:至常用功能之「手機條碼申請」輸入手機號碼、E-Mail信箱及圖形驗證碼,點選同意並申請手機條碼後,驗證碼 (密碼)將以簡訊傳送至手機。. 步驟2:收到驗證碼簡訊,於登入畫面輸入手機號碼、驗證碼及圖形驗證碼登入後,點選手機條碼列印,即可列印手 ...

  6. 2024年4月25日 · 該局提醒民眾於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留意依相關法令規定正確填報若於報稅後發現錯誤在申報期限內採用網路申報者只要將正確資料重新上傳申報即可採人工或二維申報者須重新填寫1份正確之申報書遞送至稽徵機關辦理更正。 但若已逾申報期限,不論原申報採何種方式,均須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書面辦理更正申報。 (聯絡人:綜所遺贈稅組蘇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60) 發布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4-04-25 更新日期:2024-04-25 點閱次數:2008.

  7. 2023年6月26日 · 民眾收到處分書後發現遭冒名報關,可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臺北關表示,近來常有民眾於收到處分書後,致電表示其不曾上網購買或進口系案貨品,疑有個資盜用、遭人冒用名義報關之情事發生。 臺北關說明,按海關緝私條例第47條規定「受處分人及利害關係人不服處分,得於收到處分書之翌日起算30日內,依規定格式,以書面向原處分海關申請復查。 」因此,民眾若收到處分書後,發現遭冒名報關時,可於收到處分書之翌日起算30日內依規定格式填寫後以掛號郵寄方式向海關申請復查,以保障權益;該復查申請書之格式置於臺北關網站 (https://taipei.customs.gov.tw) /便民服務/書表下載項下,民眾可自行下載並於期限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