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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什麼情況下要申報土地增值稅? 有什麼應注意事項? 2.現行土地增值稅有那些節稅規劃策略? 3.土地增值稅購退稅怎麼運用? 4.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地價稅、遺贈稅規劃有關? 5.解析土地增值稅與財產信託的相關重要法令規定及案例介紹. 6.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要小心土地增值稅怎麼算. 7.土地增值稅申報相關書表填寫說明及錯誤案例介紹. (四)契稅申報實務. 1.契稅怎麼申報? 有那些應注意事項? 2.現行契稅有那些節稅規劃技巧? 3.契稅與房屋稅、遺產稅及贈與稅規劃有關? 4.契稅申報相關書表填寫說明及錯誤案例介紹. 上課地點:臺灣大學進修推廣部611教室(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07號) (暫定) 上課費用:(1)會員3,000元、助理人員3,600元.

  2. 企業編財報 標準趨嚴. 國際會計處理準則(IFRS)為更貼近財務報表使用者需求,對於企業編財務報表有新規定,當企業發現財務報表錯誤時,應於發現後最近一期財報中,追溯調整並揭露,較現行法令規定的編標準更嚴格。. 我國依據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 ...

  3. 至於怎麼改需要由建築師建築技師等專家研究請台北市稅捐處辦理做為下次台北市稅政精進的報告事項。 主要關鍵是未來房屋標準單價提高後,是否全國房屋稅都要調漲? 北市稅捐處表示,將在7月以後召開專家會議,但此之前,希望財政部出解釋令,新的標準單價未來只適用新蓋房屋,不影響舊有房屋的房屋稅,否則打擊面太大,並不可行。 張盛和表示,「只會適用於未來新建的房子,已有的舊房子不適用」。 賦稅署也說,如果北市稅捐處以公文提出申請,賦稅署願意發布解釋令,財產稅的課徵是以「原始成本」為主,而非「重置成本」,反正房子舊了之後,一定會打掉重蓋,就會適用新的標準單價。 但財政部官員私下表示,台北市前天宣布的豪宅稅,是採「重置成本」概念,才能調高豪宅的標準單價。

  4.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或父母如果是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條所規定的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所規定的嚴重病人每人可以自遺產總額中扣除557萬元 (94年以前為500萬元),但是身心障礙者如果是依順序可取得繼承權而拋棄繼承的話,就不能享有這項扣除額。 國稅局補充說明:申報時須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精神衛生法規定之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書影本。 【#563】 新聞稿提供單位:前鎮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蘇玲玉. 聯絡電話:(07)7151511分機6138.

  5. 課程名稱:扣繳暨調節表問題研討. 上課日期:100年12/23 (五) 一天2堂課. (上午09:30~12:30,下午14:00~17:00) 上課地點:本會會所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1段42號10樓) 講 師:詹淑雯 會計師. (現任聯耀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現任勵行國貿會計補習班講師). (現任實踐 ...

  6. 記帳士事務所之人事風險防範暨法律實務(講師:余淑杏律師) 課程說明 課程內容: 記帳士事務所之人事風險防範暨法律實務 上課日期: 112年8月17日(星期四)下午2:00~5:00 講 師: 余淑杏律師 (第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課程大綱: 一、[實況篇]求職蟑螂防不勝防、員工擺爛層出不窮

  7. 1.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修正解析. 2.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後續配套修正. 3.法定盈餘公積之使用修正vs.兩稅合一取消後之關聯性解析. 4.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的修正與營所稅之重要關聯性. 5.帳載『股東往來--貸方餘額』形成的原因及其影響,是否會增加企業的課稅查核風險? 是否可用以彌補虧損? 應如何解套大剖析! 6.公司法規定貸放款之限制vs.所得稅法之設算利息收入. 7.帳載累積虧損vs.公司登記與課稅風險及其應對. 8.租地自費建屋之租賃收入認定原則與課稅規定. 9.商品售後購回按融資借款方式之處理規定. 10.出售股票股利之證券交易損益計算vs. 結算申報書之調整與表達. 11.視為銷貨之稅務與會計處理實務. 12.「呆帳損失」之認列原則vs.中小企業常犯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