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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程度註記. 教育程度註記查詢作業. 戶政網路申辦服務作業說明. 國民身分證. 戶籍謄本. 國籍申辦. 其他申辦. 線上申辦戶籍登記. 戶役政管家APP服務.

  2. 申請流程:校友請填具國立臺灣大學中文學位證書補發申請表、國立臺灣大學英文學位證書補發申請表,至各系所承辦櫃臺辦理。 攜帶文件: 請攜帶申請人身分證正本(或護照、駕照、有照片之健保卡),以供查核學籍檔之各項資料是否相符;並繳交100元工本費。

  3. 分為兩種方式: 一、現場申請. 1.至教務處服務台填寫申請書。. 2.至出納組繳費 (200元) 3.申請書連同收據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併繳回服務台。. 4.憑收據於一週後來校領件,超過三個月不予保存。. 二、郵寄申請. 1.校友不克親自前來申請者,可託人代辦或以郵寄 ...

  4. 中文畢業證書遺失補發. 請以線上申請或郵寄申請,並將「補發畢業證明書申請單」寄到40227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行政大樓1樓註冊組申請。. 請攜帶「補發畢業證明書申請單」、身分證正本、工本費100元至行政大樓1樓註冊組申請。.

  5. 因遺失而申請補發者,請填寫申請表件,申請表請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網站之【表格下 載頁面 】,下載「中文或英文學位證明書補發申請表」並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 傳真或

  6. 第九條 假冒、冒用、偽造或變造畢業證書或證明書者,除追究 法律責任外,在校者開除學籍,畢業者撤銷畢業資格,並追繳其畢業 證書或證明書。

  7. 各級學校畢業證書遺失或破損者,應向原校申請補發證明書,其格式或式 樣另定之。 其原校停辦者,逕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申請,經審查原案屬實後補發證明

  8. 1.至註冊組下載申請單、貼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2.檢附相關證明另外傳送至註冊組 --> 3.進入本系統申請並付款 --> 4.審核後寄出補發的證明書(可寄國外)

  9. 補辦畢( 結)業證明書. 、近期2吋照片兩張 3、下載並填妥補發畢業證書申請表或至教務處註冊組申領。. 4、若為委託申請,委託人須另持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辦理。. 二、流程: 備妥上述相關證件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辦理需3個工作天後取件。.

  10. 1.申請時間:一般上班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申請費用:因遺失、毀損、更改個人資料申請補發者,工本費250元。. 3.申請方式:請填寫【學位證明書申請表】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工本費收據,至註冊組或公館校區聯合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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