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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11日 · 勞基法保障勞工在工作時間因受傷、遇到職業災害,或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有公傷假別可以使用。 何時可以請? 請假需要附上證明嗎?

  2. 2022年7月20日 · 勞動部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所訂定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就業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能否認定為「通勤職災」,在勞動訴訟實務上很常見,兩造爭執之所在,主要不脫以下幾個重點: 發生事故地點,是否為通勤必經之路? 發生事故時間,是否在合理範圍之內? 是否沒有「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或審查準則第17條其他款所列情形(如:無照駕駛、違規闖紅燈、闖平交道、酒駕、開路肩、蛇行、逆向等等)? 當然,法院主要是按著上面所說的三個要件去判斷到底通勤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受傷之結果,是否為職業災害。

  3. A:勞工上下班必經途中之意外事故,應包括交通事故及其他偶發意外事故,此類事故非出於勞工私人行為而違反法令者,應屬職業災害,但仍應就個案發生之事實情況予以認定。

  4. 2024年2月19日 · 普通傷害補助費及普通疾病補助費,均按被保險人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住院診療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每半個月給付1次,以6個月為限。

  5. 1.最近職安法通過,除公出、出差外之上下班途中發生之交通事故不需依規定通報. 2.至於是否請公傷假等,應按勞基法相關規定認定之. 3.其相關規定除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有提及,因職業災害...受傷應給予公傷假.

  6. 員工公出途中,發生車禍,若無勞工保險傷病審查準則第 18 條不得視為職業傷害規定之情事,即屬於勞保及勞基法之職業災害,公司應給予公傷病假,反之,則為普通傷病假。

  7. 除此之外,如果車禍發生在在執行工作的期間、上下班途中、休息時間或是出公差的必經途中,而且不是本身私人行為或違法行為,勞工可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向雇主申請職業災害補償,受害人只要備齊交通事故報案證明、醫療明細收據、醫師認定休養期間的

  8. 2021年11月21日 · 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屬於職業災害,雇主應補償薪資. 在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受傷,屬於職災。. 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 ...

  9. 2022年4月26日 · 根據「病審查準則」規範的「通勤災害」,包含上下班、外出、公差、參加雇主指派活動、外出用餐、(因公傷)往返醫療院所等等的通勤,通通都被納入範圍。

  10. 2024年7月9日 · 常有勞工表示,自己是在通勤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受傷,但是申請職業並給付時卻常因個案狀況不同而結果有異。. 勞動部提醒:如勞工在事件當下有交通違規情事,或非日常生活所必須的私人行為,都不在保障範圍內,詳細的認定方式與常見爭議, 《104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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