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依廢清法規範之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須至本系統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進行網路申報作業。 核心業務 了解現行資源循環政策及事業廢棄物申報規定與申報操作方式,並可查詢現行事業廢棄物申報情形統計資訊。

  2. 申辦流程. 1. 取得事業廢棄物列管身分者. 2. 可以管制編號或自然人憑證,登入系統進行聯單或定期申報作業. 3. 相關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及網路申報規範請依法規辦理,或致電0800-059-777免付費諮詢專線詢問。.

  3. 依廢清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事業廢棄物之清理,應由事業廢棄物產生源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 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事業廢棄物之清理,應由事業廢棄物產源依上述廢清法規定委

  4. 指定公告事業在廢棄物清除出廠後4日內,應連線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 容是否與清除者實際清運與處理、再利用、輸出者收受狀況相符,如經 確認無誤或逾時,則該筆聯單不得再作任何修正。

  5. A: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密碼修正後,因 2 個系統沒有互相連結所以並 不會同步至EMS 系統,仍需以原EMS 系統密碼登入。 Q3 :新管制編號剛核發下來,請問首次登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密碼為

  6. 網路申報事業廢棄物清理流向---作業流程. 一、 整體作業流程及作業說明. 若事業申報資料與實際不符,應自廢棄物清除出廠後二十四小時內連線補正申報資料。 ( 一)事業產出事業廢棄物待清運. ( 二)廢棄物「清除出廠」前連線申報系統申報聯單. ( 三)申報完成列印一式三份聯單並用印. ( 四)清除者至事業載運廢棄物. ( )五清除者在聯單上書寫「 實際清運情形」(見作業說明),並在與事業確認後用印. ( 六) 清除者須在「48 小時」內載運廢棄物至處理者. 48小時內. 作業說明: ( 一) 「 指定公告事業」( 以下簡稱事業)於生產或營運過程中產出事業廢棄物,必須依照法規規定,進行事業廢棄物之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作業。

  7. 〔最新消息〕公告本部資源循環署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委託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及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辦理「113年及114年公告指定容器類責任業者營業(進口)量相關帳籍憑證查核計畫 (容器一區、容器二區、容器三區)」之查核業務。 詳情請參閱附件 (PDF檔)。 提供責任業者申報營業量或進口量及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

  8. 本資料依全國及縣市別統計申報事業各類廢棄物申報產生量及各清理方式申報清理量,單位為公噸。. item1 (統計期)、item2 (統計區)、value1 (申報事業廢棄物產生量)、value2 (一般事業廢棄物量)、value3 (有害事業廢棄物量)、value4 (再生資源量)、value5 (申報事業廢棄物 ...

  9. 事業廢棄物尚未進行處置前之暫時存放作業,依 法須按月報貯存量, 112年事業廢棄物貯存量為541萬 公噸 一般性為538萬公噸,有害性為3萬公噸 ,較去 年減少31萬公噸。關注事業廢棄物之貯存量以污泥最多,為233萬公噸;其次為灰渣179萬公噸。

  10. 本局針對本縣列管事業、清除與處理機構、再利用機構、境外輸出入機構及最終處置機構等進行各項事業廢棄物管制作業,. 事業所產生的事業廢棄物,經由清除機構清運,依據事業廢棄物特性,可送至處理機構予以適當中間處理;可再利用之廢棄物,則送至再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