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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親之親系及親等圖(五等親) 祖 曾 外 高 父 母 高 祖 父 母 外 曾 祖 父 母 外 曾 祖 姑 外 曾 伯 叔 祖 父 曾 伯 叔 祖 父 祖 姑 曾 祖 父 母 外 祖 父 母 外 祖 叔 外 伯 叔 祖 父 祖 父 母 祖 姑 伯 叔 祖 父 外 堂 伯 叔 外 堂 姑 堂 叔 伯 堂 姑 舅 父 姨 母 母 父 姑 伯 叔
2017年12月9日 · 我國法律將親屬分為血親跟姻親,血親就是指在事實上具有血緣關係,像是父母、祖父母、叔伯等血緣關係。姻親則是指因為婚姻關係而發生的親屬,像是公婆、岳父母、女婿等。
血親之親系及親等表-五等親圖表. facebook. twitter. plurk. 轉寄. 列印. 縮短網址. 發布單位:婦幼健康組. 點閱次數:11992. 更新日期:2019/09/24. 發布日期:2012/03/07. 血親之親系及親等表連結,來源為臺中市龍井區戶政事務所。 上一則. 下一則. 看完本篇主題後,您的感覺如何? 回上頁. 回首頁. 血親之親系及親等表-五等親圖表.
2010年5月24日 · 【三等親】血親: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舅、叔、伯、姑、姨、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 姻親:舅母、嬸、姑父、姨父。 以上是在網路找到ㄉ
根據 羅馬法,血親計算如下: 直系血親計算法. 從己身往上數,每經一代為一等親;從己身往下數,每經一代也是一等親。 比如,一個人與其父母為一親等直系血親,與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為二親等直系血親;與其子女為一親等直系血親,與其孫子女、外孫子女為二親等直系血親。 旁系血親計算法. 從己身上數至共同的直系血親,再由共同的直系血親下數至所要計算的親屬,其世代相加之數,就是己身與所指親屬的親等數。 譬如一個人和他的親兄弟姐妹是二親等旁系血親;和他的舅舅是三親等旁系血親;和他的舅舅的女兒(表姐妹)是四親等旁系血親。 教會法親等計算法. [編輯] 根據 中世紀 歐洲 教會法,血親計算如下: 直系血親計算法. 和羅馬法親等計算法相同. 旁系血親計算法.
母 父 祖 外 二 二. 父. 母 祖 伯叔祖姑 父族 族伯祖 叔祖姑 父. 七 五 三 五 七. 外 外. 外 外 姨 舅. 伯 堂. 堂 族 族. 伯 族 叔.
我國 民法 親屬編,基於優生學及倫常觀念的考慮,特別規定下列親屬間不能結婚 (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 1. 直系血親 (例如父、女,祖父、孫女)及直系 姻親 (例如女兒與繼父,兒子與繼母)。 2. 旁系血親 在六親等以內者。 但因 收養 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3.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述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前述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 收養關係 終止後,亦適用之。 二、表兄妹可否結婚? 民法對於近親結婚之限制,於民國19年12月3日制定民法時,第983條原規定:「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及旁系姻親之輩分不相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