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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調職申請書. 調動申請書是職工向單位請求調動工作的要求 文書,其格式一般包括標題、稱謂、正文、 結語 和 落款。. 基本介紹. 中文名:調職申請書. 格式內容:申請書的結構由標題、稱. 標題:申請書的標題有兩種形式. 稱謂:另起行,頂格加冒號寫.

  2. 2023年12月25日 ·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規定,雇主想要調職或是調動勞工的工作地點,除了要遵守契約的調動約定,還必須符合以下原則: 基於營業上的必要性,不可因為不當動機及目的而調動。 不可調降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 新工作是勞工能力所及、可以勝任。 如果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給予必要協助。 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即便契約寫清楚了,如果實際調職或調動工作地點時,沒有遵守以上5個原則,這時候的調動也是違法調動。 (一) 如果契約中沒有寫清楚關於調職或調動的可能性? 如果雇主沒有在契約中寫清楚工作有調動的權利與可能性,雇主就不能任意調動勞工的工作,必須要與勞工協商、勞工同意後才能調職。 (參考最高法院77年度台上字第1868號判決) 二、合法調動工作地點案例:人手不足的營業上必要調動.

  3. 2022年10月20日 · 實務上,常見雇主於勞工到職時,會在勞動契約中約定調職的概括同意條款(例如「本人同意公司得依營運或任務需要,調整本人之職務、工作內容、時間或地點。 」),一旦勞工簽署包含該約定之勞動契約後,是不是就代表雇主日後就可以合法發動調職,勞工皆不得拒絕呢? 要回答上開問題,必須先回歸勞基法關於調職的合法要件。 依據勞基法第10條之1,調職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4. 什麼是調職申請書調動申請書是職工向單位請求調動工作的要求文書。 格式內容申請書的結構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和落款五部分構成。 (1)標題。

  5. 2021年11月24日 · 依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以下五項原則: 1、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2、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3、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4、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5、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二、調動工作地點過遠之必要協助. 關於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第4款規定:「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6.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規定,雇主將員工調職除了不能違反勞動契約的約定,還有下列5個要遵守的原則: 基於企業 經營上所必須 ,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

  7. 2022年11月23日 · 常見案例調動工作地點. 例如公司欲開拓商品銷售範圍,而打算調動資深員工職位與工作地點至另一處協助銷售,便需依序審視是否符合5項要件: 調動資深員工至新地點協助銷售. 屬於公司營運模式,也是經營上所必須,而需要其員工專業能力,也無任何不當動機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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