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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伊斯蘭教 (阿拉伯語: الْإِسْلَام‎ ‎, 羅馬化:al-'islām; 發音: [alʔɪsˈlaːm] (ⓘ),新加坡作 回教)是以《古蘭經》為基礎, 聖訓 為輔助的 一神教 宗教, 世界三大宗教 之一。. 穆斯林 (伊斯蘭教信徒)相信《古蘭經》為造物主命天使給其最後 ...

  2. 伊斯蘭教 (阿拉伯语: الْإِسْلَام‎ ‎, 羅馬化:al-'islām; 發音: [alʔɪsˈlaːm] (ⓘ),新加坡作 回教)是以《古蘭經》為基礎, 聖訓 為輔助的 一神教 宗教, 世界三大宗教 之一。. 穆斯林 (伊斯蘭教信徒)相信《古蘭經》為造物主命天使給其最後 ...

  3. 伊斯蘭教歷史或穆斯林歷史,指伊斯蘭信仰形成宗教體系後以及影響伊斯蘭教徒的相關社會文化制度的歷史。 穆斯林歷史包括了政治、經濟、軍事以及文化和地理等幾個方面。

  4. 伊斯蘭教的起源|穆斯林、穆罕默德、阿拉伯|學呀 世界歷史. 穆罕默德與伊斯蘭. 穆罕默德的早年. 穆罕默德 (Muhammad)是一位出生於 麥加 (Mecca)的阿拉伯人。 在他出生前6個月,父親就不幸去世了,而他的母親也在他出生後沒幾年就去世了。 成了孤兒的穆罕默德,於是跟著自己的叔叔在阿拉伯等地行商貿易。 在那個時候,麥加是一個貿易的集散地,當地的 貝都因人 會在此與農夫進行買賣。 麥加也是一個地區性的宗教中心,此時大家信仰多神宗教,而麥加因為擁有許多神祇的寺廟,吸引了不少前來朝聖的遊客。 在經歷經商、牧農後,穆罕默德逐漸成為一位成功的商人,且由於他生性誠實,廣受身邊人的青睞。 在他25歲時,與當地一位知名的寡婦商人 海迪徹 結婚。 上天的傳信者. 西元610年,穆罕默德40歲左右。

    • 概觀
    • 宗教簡介
    • 傳播分布
    • 宗教派別
    • 復興歷史
    • 傳播與發展
    • 在中國
    • 思潮運動
    • 歷史貢獻
    • 主要教義

    伊斯蘭教是世界性的宗教之一,與佛教、基督教並稱為世界三大宗教。中國舊稱大食法、大食教、天方教、清真教、回回教、回教、回回教門等。截止到2009年底,世界人口約68億人口中,穆斯林總人數是15.7億, 分布在204個國家和地區,占全世界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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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斯蘭(al-Islam)系阿拉伯語音譯,公元七世紀由麥加人穆罕默德在阿拉伯半島上首先興起,原意為“順從”、“和平”,又譯作伊斯倆目,指順從和信仰創造宇宙的獨一無二的主宰安拉及其意志,以求得兩世的和平與安寧。信奉伊斯蘭教的人統稱為“穆斯林”(Muslim,意為“順從者”與伊斯蘭“Islam”是同一個詞根)。7世紀初興起於阿拉伯半島,由麥加的古萊什部族人穆罕默德(約570~632,阿拉伯文儆)所復興。公元七世紀至十七世紀,在伊斯蘭的名義下,曾經建立了倭馬亞、阿拔斯、法蒂瑪、印度德里蘇丹國家、土耳其奧斯曼帝國等一系列大大小小的封建王朝。經過一千多年的歷史滄桑,這些盛極一時的封建王朝都已成了歷史陳跡。但是作為世界性宗教的“伊斯蘭”卻始終沒有隕落。起初,伊斯蘭作為一個民族的宗教,接著作為一個封建帝國的精神源泉,然後又作為一種宗教、文化和政治的力量,一種人們生活的方式,在世界範圍內不斷地發展著,乃至成為21世紀世界的三大宗教之一。

    伊斯蘭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伊斯蘭教世界的國家遍布亞、非兩個大洲,總體算來也有大約五十個。此外,在各大洲很多國家裡都有信仰伊斯蘭教的人民(穆斯林)。這些國家包括一些西方國家諸如英、美、俄、法、德等國家。

    伊斯蘭教主要傳播於亞洲、非洲,以西亞、北非、西非、中亞、南亞次大陸和東南亞最為盛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西歐、北美、澳洲和南美一些地區也有不同程度的傳播和發展,是上述地區發展最快的宗教。伊斯蘭教的復興人為穆罕默德,在610年,為了統一內亂的阿拉伯半島,他建立了伊斯蘭教,之後又建立了穆斯林軍隊打下了周邊國家,成為地跨歐、非、亞的大帝國,與之前的古羅馬帝國相似,但是由於是以武力打下的,在10世紀之後就衰竭了。它自創興到21世紀初已有1400多年的歷史,它作為一種宗教信仰、意識形態和一種文化體系,傳入世界各地後,與當地傳統文化相互影響和融合,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對許多國家和民族的社會發展、政治結構、經濟形態、文化風尚、倫理道德、生活方式等都發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在亞非50多個伊斯蘭國家中,穆斯林占全國總人口的大多數。在30多個國家中,伊斯蘭教被定為國教。儘管穆斯林們分布於世界各地,國籍,民族、膚色和語言各不相同,卻共同恪守著那古老而純潔的教義,即宇宙間只有一個主宰——“安拉”,並且依照各自的理解,遵循著《古蘭經》的教義。在當代,伊斯蘭國家和穆斯林人民在國際政治生活中發揮著愈益重要的作用。

    伊斯蘭教的復興者穆罕默德曾經說過:“求知對穆斯林男女都是天命。”“求知須從搖籃到墳墓。”“教育孩子一次,強於施糧一升。”“你們教人知識,給人方便,報人喜訓,不可恐嚇,若生氣動怒時應當沉默。”

    “哲理是:信士的遺失物,無論在哪裡發現它,信士必當拾取。”“愚昧是最卑賤的貧窮;智慧是最寶貴的財富;驕傲是最令人難受的孤獨。”

    他的話鼓舞了廣大穆斯林求知的願望。從公元七世紀開始,阿拉伯穆斯林就沿著海陸交通線到達了世界各地。他們或是進行貿易,又或是旅行,伊斯蘭教亦跟隨著他們傳播著。

    伊斯蘭教主要分為遜尼和什葉兩大派系,也有其他一些小派系(如哈瓦里吉派,伊斯瑪儀派)。遜尼派被認為是主流派別,又被稱為正統派,分布在大多數伊斯蘭國家,中國穆斯林也大多是遜尼派;什葉派的信徒主要分布伊朗,還存在於其它一些國家和地區,比如伊拉克等國。兩派的分別主要在於對於穆聖繼承人的合法性的承認上。按什葉派的觀點,只有穆聖的女婿兼堂弟阿里及其直系後裔(即穆罕默德·哈希姆家族)才是合法的繼承人,而遜尼派則認為哈里發只是信徒的領袖,穆聖的宗教領導人的身份的繼承者,無論是誰,只要信仰虔誠,都可以擔任哈里發(即安拉使者的繼承人)。也就承認艾布·伯克爾、歐麥爾、奧斯曼前3任哈里發的合法性。不管是遜尼派、還是什葉派,都是穆斯林兄弟。他們都信仰同一部《古蘭經》、遵聖訓、都是誠信真主獨一、承認穆罕默德聖人是真主派...

    伊斯蘭教復興前

    伊斯蘭教的復興是阿拉伯半島社會經濟、政治和宗教發展演變的必然。6世紀末至7世紀初,阿拉伯半島正處在原始氏族部落解體、階級社會形成的大變革時期。半島由於自然環境的差別,社會經濟、政治發展極不平衡。居民主要是以遊牧為生的貝都因人,逐水草而居,分成許多氏族部落,各氏族部落各據一方,彼此之間經常為爭奪牧場、水源、土地而發生戰爭,血親復仇盛行。連年戰爭使社會動盪,生產停滯,氏族內部階級分化加劇,部落貴族應運而生,他們占有大量綠洲和草地,擁有許多奴隸和牲畜,而大批遊牧民瀕於破產。半島沿紅海海岸的希賈茲(漢志)地區,自古就是東、西方貿易的重要商業要道。坐落在古商道南北交通中心的麥加,因受過境貿易之利發展為繁榮的商業城鎮。麥加古萊什部落的商業貴族執掌著多神崇拜的中心克爾白神殿的管理大權,每年從克爾白祭祀廟會的集市貿易中,謀取巨額收入,壟斷了麥加的商業貿易。城鎮中的商業貴族夥同遊牧部落的貴族,通過經營商隊、販賣奴隸、放高利貸等手段,牟取暴利,對城鎮貧民和農牧民進行高利貸盤剝,大批中小商人破產,淪為商業貴族的債務人,造成階級對立加劇,社會經濟危機四起。

    外來的侵略和傳統商道的改變,加劇了半島的經濟危機和社會矛盾。拜占庭帝國和波斯兩大帝國,為爭奪和控制阿拉伯商道,對半島進行了長期的掠奪戰爭。525年,衣索比亞人在拜占庭的支持下派兵侵占葉門。570年衣索比亞駐葉門總督亞布拉哈率兵進犯麥加;途中因遭瘟疫而退兵,但戰亂破壞了當地的社會生活。575年,波斯出兵逐走衣索比亞人,在葉門確立了統治。頻繁的戰爭和掠奪,使阿拉伯南部的社會經濟遭到嚴重破壞,土地荒蕪,灌溉工程被毀,道路淹沒,商旅不前,人口銳減,使富庶的葉門地區迅速衰落。同時,波斯為了壟斷東西方貿易,廢止原由葉門經半島西部紅海岸到達敘利亞的商路,另闢一條經波斯灣和兩河流域到達地中海的商路。商路的改變,造成了半島南部和西部經濟的衰退,麥加、麥地那等城鎮的過境貿易急劇衰敗,商業貴族收入驟減,許多靠商隊謀生的貝都因人和城市居民生路斷絕,從而加深了社會危機。

    伊斯蘭教復興前,半島上的阿拉伯人主要信仰原始宗教,相信萬物有靈和靈魂不死,盛行對大自然、動植物、祖先、精靈和偶像崇拜等多神信仰。其中拉特(即太陽神)、烏扎(即萬能神)和默那(即命運神)三大女神尤受崇拜。麥加城中心的克爾白神殿供奉有360多尊各氏族部落神的偶像,向其祭祀、祈禱、獻牲。信奉一神的猶太教和基督教早已傳入半島,在葉門地區及一些城鎮和農業區流行,其一神觀念、經典、傳說、禮俗對伊斯蘭教有顯著影響。因猶太教和基督教不適應阿拉伯社會變革的需要,未能得到廣泛傳播。在阿拉伯社會變革和一神教觀念的影響下,阿拉伯人由多神信仰向一神教信仰過渡,產生了一神傾向的哈尼夫派。他們承認獨一神,反對偶像崇拜,相信天命、復活、懲罰和報應,注重個人隱居修煉,過著禁慾的生活。哈尼夫思想成為伊斯蘭教思想的先驅和中介。

    阿拉伯日益加劇的社會危機,外族的不斷入侵,促進了阿拉伯民族的覺醒,社會各階級都在尋求出路。阿拉伯貴族為維護其統治,企望打破氏族壁壘,奪取新的土地和重新控制商道;廣大的下層人民和奴隸要求和平與安寧,渴望擺脫經濟剝削和政治壓迫,改善自己的貧困地位。伊斯蘭教的興起,正是阿拉伯半島各部落要求改變社會經濟狀況和實現政治統一的願望在意識形態上的反映。穆罕默德正是順應了歷史發展的需要,接受真主的啟示,復興了伊斯蘭教,在宗教革命的旗幟下,領導了阿拉伯的社會變革運動,統一了阿拉伯半島。

    伊斯蘭教復興

    伊斯蘭教由阿拉伯地區性單一民族的宗教發展成世界性的多民族信仰的宗教,是阿拉伯伊斯蘭國家通過不斷對外擴張、經商交往、文化交流、向世界各地派出傳教師等多種途徑而得到廣泛傳播的結果。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後,伊斯蘭教進入“四大哈里發時期”,隨著統一的阿拉伯國家的對外征服,伊斯蘭教向半島以外地區廣泛傳播,史稱“伊斯蘭教的開拓時期”。661年起,伊斯蘭教進入阿拉伯帝國時期,歷經伍麥葉王朝和阿拔斯王朝,地跨亞、非、歐三大洲,伊斯蘭教成為帝國占統治地位的宗教;經濟和學術文化得到空前的繁榮和發展,史稱“伊斯蘭教發展的鼎盛時期”。13世紀中期隨著異族的入侵,帝國境內東、西部諸多地方割據王朝的獨立,阿拉伯帝國解體。中世紀晚期,伊斯蘭世界並立著奧斯曼、薩法維、莫臥兒三大帝國;其中奧斯曼帝國版圖和影響最大。史稱“伊斯蘭教第三次大傳播的時期”。18世紀中葉以後,西方殖民主義者相繼侵入伊斯蘭世界,許多國家逐步淪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伊斯蘭世界各國人民在“聖 戰”和教派運動的旗幟下,多次掀起反抗殖民壓迫的民族鬥爭,給殖民主義者以沉重打擊。二次世界大戰後,各伊斯蘭國家相繼獨立,大致形成當今伊斯蘭世界的格局。伊斯蘭教在各個歷史時期的傳播和發展,有著不同的特點。

    四大哈里發(632~661)時期。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後,由他的—最親近的門弟子艾布·伯克爾、歐麥爾、奧斯曼、阿里先後繼承他的事業,稱“哈里發”(意為安拉使者的繼承人)。四大哈里發執政的30年間,對伊斯蘭教的傳播和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艾布·白克爾執政期間,平息了葉門南部、葉麻麥、哈達拉毛及巴林東部以偽先知圖萊哈、穆賽利邁、賽賈赫(女)等為首所發動的武裝叛亂,征服了變節者,重新統一了阿拉伯半島,鞏固了麥地那政權。同時建立了一支強大的軍隊,開始對外征戰和擴張。歐麥爾執政時,乘波斯、拜占庭連年戰爭力量削弱之機,先後征服了敘利亞、巴勒斯坦、伊拉克、波斯、埃及等地,並採取凡歸信伊斯蘭教者免交人丁稅的政策,吸引被征服地的居民多改奉伊斯蘭教,使伊斯蘭教發展成世界多民族信仰的宗教。他初步確立了國家的行政管理制度、司法制度、軍事制度、土地制度和年俸分配製度。他還制定了伊斯蘭教曆,以622年7月16日作為紀年元旦,以紀念穆罕默德由麥加遷徙麥地那這一重要歷史事件。奧斯曼執政時,繼續西進征服北非,攻占伯爾克、的黎波里、迦太基;在東部征服亞美尼亞,重新平定了波斯和呼羅珊地區的叛亂,遠征軍在中亞到達巴爾赫、喀布爾和伽色尼,並促使這些地區的眾多居民改奉子伊斯蘭教。為統一伊斯蘭教思想、指導宗教活動和立法,在艾布·伯克爾時所輯錄的《古蘭經》原抄本的基礎上,經再次蒐集、反覆對照、核訂和考證、編纂成奧斯曼定本《古蘭經》,為伊斯蘭教和阿拉伯語向世界的傳播提供了經典依據。阿里執政時,因伊斯蘭教上層領導集團爭奪哈里發權位的鬥爭進一步激化,導致了穆斯林之間的內戰,發生了駱駝之戰、隋芬之戰和納赫拉萬戰役,出現了彼此對立的政治派別,此後,伊斯蘭教在政治和宗教思想上陷於分裂。661年,阿里被刺後,四大哈里發時期結束,繼之而起的是以家族掌權的王朝時代。

    伍麥葉王朝(661~750)時期。661年,由伍麥葉家族出身的穆阿維葉(600~680)所創建,定都大馬士革。王朝在穩定局勢並殘酷鎮壓了異己力量的反抗後,從7世紀中葉起,繼續大規模向外擴張。在東部,沿波斯前進,先後占領了阿富汗和印度 西北部,繼而征服了外高加索,控制了中亞大部分地區,勢力直達帕米爾高原。在西部,首先占領迦太基,後征服了馬格里布地區,消滅了拜占庭在北非的殘餘勢力,柏柏爾人接受了伊斯蘭教。711年,以柏柏爾人為主力的阿拉伯軍隊,渡過直布羅陀海峽進攻西班牙的西哥特王國,占領庇里牛斯半島大部分地區,將伊斯蘭教傳入西南歐。732年,阿拉伯軍隊襲擊高盧(今法蘭西共和國)西南部,戰敗後撤回庇里牛斯山以南,伊斯蘭教向西方的傳播,遂到此為止。8世紀中葉,其版圖東起印度河流域,西臨大西洋,北界鹹海,南至尼羅河,成為地跨亞、非、歐三洲的大帝國。在政治上;改哈里發的選舉制為世襲制,使哈里發國家成為一個君主專制的封建國家。在經濟上,遊牧的阿拉伯人開始遷徙新征服的地區,由遊牧轉入定居;從事農耕和經商。分封土地、統一幣制、完善稅收,封建制度進一步發展。在文化上,王朝法定阿拉伯文為官方和各地通用的語言,促進了阿拉伯語的廣泛傳播。吸收被征服地區,包括希臘、拜占庭、波斯、印度等地的先進科學與文化,開始形成多民族的“阿拉伯-伊斯蘭文化”。在宗教上,採取減免人丁稅,招募軍隊等政策,鼓勵異教徒改奉伊斯蘭教。在各地興建莊嚴的清真寺,作為宗教活動和教育的中心,著名的有大馬士革伍麥葉清真寺、耶路撒冷的阿克薩清真寺、凱魯萬的歐格白清真寺等,並附設有宗教學校,賜封有大量瓦克夫土地。以《古蘭經》和聖訓立法,向各地派出教法官和傳教師,主持司法和宗教活動。反映政治和宗教思想鬥爭的各種派別相繼出現。什葉派等派別形成。王朝末期,統治者橫徵暴斂,宮廷生活腐化,各種社會矛盾日趨尖銳,哈瓦利吉派和什葉派多次舉兵反抗,各地爆發了大規模的人民起義。750年王朝被呼羅珊艾布·穆斯林領導的起義所推翻。由穆罕默德叔父阿拔斯的後裔艾布·阿巴斯奪取了哈里發地位,建立了阿巴斯王朝。

    阿拔斯王朝(750~1258)時期。750年,由艾布·阿巴斯(722~754)所創建,定都巴格達。在政治上,哈里發自詡為“安拉在大地上的影子”,奉行宗教和世俗並重的政策。承襲波斯的行政管理制度,加強中央集權制,哈里發為最高領袖。由於任用波斯人擔任首相,使波斯人取得了實際的統治地位。以哈里發為首的官僚體制,代替了阿拉伯的貴族統治。王朝在最初的100年間,因對外大規模征戰的結束,出現了安定的政治局面,生產力有較大的發展,經濟和對外貿易繁榮。國內主要城市商旅雲集,對外壟斷海上貿易,阿拉伯商人的足跡遍及亞、非、歐各地。隨著阿拉伯語的廣泛傳播,各族穆斯林共同創造的伊斯蘭文化蓬勃發展,出現了黃金時代。王朝在各地創辦宗教學校、圖書館、天文台和醫院,促進了學術文化的發展。哈里發馬蒙創辦巴格達“智慧館”掀起集體翻譯運動的高潮。廣羅各族不同信仰的學者,收集、保存、翻譯、研究古希臘、波斯、印度的古典科學文化著作,取得傑出成就。這一時期,在醫學、數學、天文學、化學、哲學、歷史學、地理學、文學、語法學等方面,成就輝煌,穆斯林人才輩出。在宗教上,王朝已經完成了征服地區阿拉伯化和伊斯蘭化的過程,伊斯蘭教成為帝國占統治地位的宗教,滲透到政治、經濟、文化的各個領域,變成穆斯林的社會生活方式。伊斯蘭教的宗教學術如教法學、古蘭經學、聖訓學、凱拉姆學、蘇菲學等都有較大發展。遜尼派、什葉派已由早期的政治派別轉變為宗教派別,形成了各自獨立的教義和學說。穆爾太齊賴派得到很大發展,在馬蒙統治時期其學說被奉為國教。艾什爾里派教義逐漸發展成占統治地位的宗教學說。以安薩里為代表的教義學家將蘇菲派思想引入正統信仰,成為伊斯蘭教宗教哲學的一種形式。9世紀中葉後,由於王朝實行封建分封制,各地總督和封建主割據一方,帝國逐漸四分五裂。10世紀時,北非、埃及什葉派的法蒂瑪王朝(909~1171)、西班牙的後伍麥葉王朝(756~1031)同阿拔斯王朝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945年什葉派的布韋希王朝入主巴格達,哈里發僅保留宗教領袖的地位。1055年,塞爾柱突厥人進入巴格達,哈里發成為塞爾柱素丹手中的傀儡。繼之而來的是十字軍東侵(1096~1291)和蒙古人的西征,阿拔斯王朝終於在1258年被蒙古旭烈兀所滅亡。

    奧斯曼帝國(1299~1922)時期。13世紀初,奧斯曼土耳其人在中亞細亞興起。1299年,其部落首領奧斯曼一世稱蘇丹,正式建立奧斯曼國家。1453年,素丹穆罕默德二世攻陷君士坦丁堡,滅拜占庭帝國,並遷都於此,更名為伊斯坦堡。15世紀末,帝國已占領整個小亞細亞及巴爾幹半島,將伊斯蘭教傳入西南歐地區。16世紀是帝國的強盛時期,先後占領了亞美尼亞、喬治亞、敘利亞、埃及、巴格達、美索不達米亞、的黎波里、阿爾及利亞、希賈茲和葉門等國家和地區。伊斯蘭聖地麥加、麥地那和耶路撒冷也在帝國的控制之下。其疆域已包括以前的拜占庭帝國和阿拉伯帝國的大部分領土,成為橫跨亞、非、歐三大洲的伊斯蘭帝國。從素丹賽利姆一世始,素丹自稱哈里發,雄踞伊斯蘭世界的領袖地位。帝國奉遜尼派教義為國教,以哈乃斐學派教法為立法、司法的準則。制定了以伊斯蘭教法為核心的行政、刑法、瓦克夫等實體法規,完善了伊斯蘭立法體系。政府設“伊斯蘭委員會”作為國家管理宗教的權力機構,起維護信仰和監督教法實施的職能和作用。帝國大力倡導和贊助伊斯蘭教育和學術文化,在各地建有大量華麗的清真寺、各類宗教學校、蘇菲道堂、圖書館,並培養宗教學者和官吏。比克塔希教團和毛拉維教團等蘇菲教團得到廣泛傳播和發展。17世紀,帝國隨著統治者內部的腐敗和外部條件的變化而日趨衰落。18世紀,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在亞非兩大洲展開了掠奪殖民地的鬥爭,奧斯曼帝國成為歐洲列強的角逐場。1798年,法蘭西共和國拿破崙·波拿巴一世率領的侵略軍占領了埃及,歐洲列強掀起了一場“瓜分奧斯曼帝國遺產”的激烈爭鬥,導致了奧斯曼帝國的徹底崩潰。1922年凱末爾領導的資產階級革命推翻帝國,廢除了蘇丹和哈里發制,蘇丹穆罕默德六世流亡國外。

    16世紀,伊斯蘭世界出現了與奧斯曼帝國相抗衡的波斯薩法維王朝和印度的莫臥兒王朝。16世紀初在伊朗興起的什葉派的薩法維王朝(1502~1722),其版圖東至阿富汗,西達幼發拉底河,北抵阿姆河,南臨波斯灣,立什葉派為國教。掀起了波斯伊斯蘭文化的復興。16世紀中期帖木兒六世孫巴布爾在印度建立的莫臥兒帝國,其領土達南亞次大陸的整個北半部,確立了伊斯蘭教在該地區的統治地位。

    中國的伊斯蘭教一般認為是在公曆651年(唐朝永徽二年)從阿拉伯傳入中國的泉州、廣州等地。那時伊斯蘭光明的時期,距離穆聖很近的光陰傳過來的正教。當時主要是一些阿拉伯商人,士兵和阿訇。據《閩書》記載,“(穆罕默德)有門徒大賢四人,唐武德中來朝,遂傳教中國。一賢傳教廣州,二賢傳教揚州,三賢、四賢傳教泉州。”

    伊斯蘭教分遜尼派和什葉派兩大教派,中國主要是遜尼派。在回族、維吾爾族、塔塔爾、柯爾克孜族、哈薩克族、烏孜別克族、塔吉克、東鄉族、撒拉族、保全族等少數民族2000多萬人口(2006年)中,大多數信仰伊斯蘭教,在其他的漢、滿、蒙古、藏、傣等民族中也有信仰者。中國穆斯林大多數聚居在寧夏回族自治區、甘肅、青海、河南、雲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省和自治區,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有分布。

    1953年5月11日,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在北京成立。中國伊斯蘭教協會是中國穆斯林全國性的宗教團體。其宗旨和任務是:協助政府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高舉愛國主義旗幟,發揚伊斯蘭教的基本精神和優良傳統,代表全國各民族穆斯林的合法權益,推動各民族穆斯林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促進並維護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最高機構為全國代表會議。

    1958年宗教改革以及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爆發,我國許多部分地區的清真寺受到破壞,許多阿訇被趕出清真寺,《古蘭經》等典籍被焚毀,伊斯蘭教受到極其嚴重的破壞。

    18世紀末起,伊斯蘭教進入近代歷史的發展時期。伊斯蘭國家雖出現資本主義的因素,但封建的生產關係仍占主導地位,生產力落後,人民生活普遍貧困,伊斯蘭教受到外來文化的滲透出現異端傾向,社會風尚趨向頹敗。處於伊斯蘭世界統治中心的奧斯曼帝國瀕於解體和崩潰,西方殖民國家乘虛而入,相互爭奪和瓜分了其大部領土。1798年,法國殖民軍侵占埃及。從此,伊斯蘭國家受到西方殖民主義的侵略、瓜分和奴役,先後淪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在殖民主義和本國封建主義的統治下,伊斯蘭國家的社會危機和民族矛盾日趨尖銳,各國人民反抗殖民統治的鬥爭不斷出現高潮,多數是在伊斯蘭教的旗幟下以教派鬥爭的形式出現。

    近代,伴隨著西方殖民主義的入侵和本國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不同程度發展,西方的政治法律思想、科學文化及生活方式漸漸滲透和傳入一些伊斯蘭國家,使其社會生活、宗教信仰、價值觀念、文化傳統等均發生了激劇的變化,受到世俗化和西方文化的衝擊和挑戰。面臨伊斯蘭社會重大變革和危機,為尋求伊斯蘭世界發展的出路和去向,以捍衛國家獨立和擺脫經濟文化落後的狀況,遂相繼出現了復古主義、泛伊斯蘭主義、現代主義和伊斯蘭社會主義等不同色彩的伊斯蘭社會思潮及運動。旨在復興伊斯蘭教,維護伊斯蘭教的文化傳統,使伊斯蘭教與現代生活相協調,以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新變化。

    近幾十年來,伊斯蘭國家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領域加強聯繫和合作,開展廣泛的國際交往,並建立了三個國際性的泛伊斯蘭組織:伊斯蘭會議組織、世界伊斯蘭大會和伊斯蘭世界聯盟。它們以促進各成員國之間的團結及在經濟、社會、文化、科學等領域內的合作,弘揚伊斯蘭文化,反對殖民主義,消除種族隔離和歧視,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鬥爭,維護伊斯蘭精神為宗旨。另外還成立了伊斯蘭發展銀行、伊斯蘭國際通訊社、國際伊斯蘭發展基金會等組織,並經常舉行伊斯蘭國際學術討論會。1979年,伊朗伊斯蘭革命成功後,在國內實行“全盤伊斯蘭化”的政策,對整個伊斯蘭世界產生了重大影響,推動和鼓舞伊斯蘭復興運動日益活躍,伊斯蘭教在許多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中的地位有所加強。

    蘇丹馬赫迪教派 19世紀蘇丹的馬赫迪教派運動和伊朗的巴布教派運動是伊斯蘭教近代史上具有反帝反封建鬥爭性質的宗教社會運動。

    蘇丹的馬赫迪教派運動由出身貧苦家庭的伊斯蘭教學者穆罕默德·艾哈邁德(約1844—1885)領導。1881年,他自稱為“馬赫迪”,提出要剷除不義和一切腐敗現象,反對壓迫,均貧富,純化伊斯蘭教的口號,號召人民起來積極參加“聖 戰”,趕走英國殖民者和異族的統治,建立平等、正義的理想之國。他領導蘇丹人民舉行大規模的武裝起義,接連擊敗英埃聯軍後,於1885年攻占喀土穆,擊斃英國殖民軍頭子戈登,並統一各部落,建立馬赫迪國家。他以伊斯蘭教法治國,奉行馬赫迪教義。馬赫迪運動前後堅持鬥爭10餘年,1896年遭英埃聯軍鎮壓而失敗。

    瓦哈比派運動 18世紀中葉出現於阿拉伯半島的瓦哈比派運動是伊斯蘭教近代復興運動的先驅。該派的創始人是穆罕默德·本·阿L杜勒·瓦哈L(1703-1787)。他在思想上接受罕百里教法學派和14世紀著名教義學家伊本·泰米葉(1263一1328)的復古主義思想影響,提出“恢復正教”、“回到古蘭經去”的口號。該派主張恢復早期伊斯蘭教的精神,嚴格奉行“認主獨一”的教義,反對蘇菲派對聖徒、聖墓的崇拜,清除不符合伊斯蘭教律的禮儀習俗,反抗外來侵略和奧斯曼帝國的奴役和壓迫。20世紀,內志部落酋長伊本·沙特(1880-1953)以瓦哈比派教義為旗幟,並用武力重新統一內志和漢志,於1932年創建沙烏地阿拉伯王國,瓦哈比派隨之振興,成為該國占統治地位的教派。瓦哈比派的復古主義思想,對北非的賽努西運動、印度的聖戰者運動、印度尼西亞的比達里派運動及泛伊斯蘭主義的代表人物都產生過巨大影響。

    伊斯蘭教的主要貢獻在於:通過宗教將鬆散的部落文化聯合起來,並通過各種方式(包括征戰、商業、政治、移民等)使各個地區的文化得以傳播、交流。中國古代的四大發明,印度的阿拉伯數字,西方世界的哲學都由穆斯林的足跡所傳播,並由阿拉伯人進行完善、總結、歸納的。公元830年,哈里發馬蒙建立了翻譯機構“智慧宮”,從而孕育了被西方人稱為“知識爆炸的時代”。在“智慧宮”,哈里發馬蒙為了得到珍貴的典籍,不惜以與著作等質量的黃金作為酬勞。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曾經告訴信徒:“學問,雖遠在中國,亦當求之。”(亦寫作:“信徒們,去尋求知識吧,哪怕遠到中國!”)。穆聖也曾經說:“學者的墨汁濃於烈士的鮮血。”就是讓穆斯林們要努力學習,不盲從、不迷信。因為伊斯蘭是光明的、從真主降下的正教,它是科學的、充滿真理的,盲從和迷信不會認識它,只會損害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在傳播的過程中,穆斯林們在被征服的土地上修建清真寺,建立學校,並確立法律,建立圖書館、天文台和醫院,促進了學術文化的發展。伊斯蘭教推廣阿拉伯語,所以穆斯林的交流變得極為方便,這也較快了文化的交流,經濟的發展。全球許多的語言文字都使用阿拉伯文。伊斯蘭教打破了狹隘的氏族血緣關係,使得各個民族之間的文明得以快速交流。

    伊斯蘭教有著極強的包容性,在當時被穆斯林統治的西班牙,雖然資源匱乏,土地貧瘠,但是通過穆斯林的經商,經濟確實非常發達。埃及的基督徒,猶太教徒只要繳納少量人頭稅就可以保持信仰,所以幾乎沒有發生宗教迫害的事情。

    經過幾個世紀的發展,穆斯林在數學、文學、天文學、哲學、醫學、物理學、化學、書法上都取得了巨大成果,並湧現出像花拉子密、比魯尼、白塔尼、法拉比、伊本·西拿這類優秀人物。

    信仰主要綱領

    伊斯蘭教的信仰主要包括理論和實踐兩個部分。理論部分包括信仰(伊瑪尼),即:信安拉、信天使、信經典、信先知、信後世、信前定(簡稱“六大信仰”)。實踐部分包括伊斯蘭教徒必須遵行的善功和五項宗教功課(簡稱“五功”)。所謂的五功即念“清真言”、禮拜、齋戒、天課、朝覲,簡稱“念、禮、齋、課、朝”。

    六大信仰

    六大信仰(a1-‘Aqa’id a1-Sitt) 伊斯蘭教六條 基本信仰綱領的總稱。簡稱“六信”。阿拉伯語“阿戛 伊德·西特”的意譯。伊斯蘭教義學家認為,該教的基 本教理由3部分組成:宗教信仰(1mgn,伊瑪尼),宗 教義務('Ibadat,伊巴達特),善行(Ihsan,伊赫 桑)。這三條基本原則構成為宗教(al-Din,迪尼),即“真主所喜悅的宗教,確是伊斯蘭教”(《古蘭經》3:19)。信仰是指穆斯林對安拉啟示的《古蘭經》及其所 規定的基本信條的確認和誠信。中國穆斯林稱信仰為 “正信”(即尊奉安拉之道)、“明德”(即明曉並承認基本信條)。 伊斯蘭教的基本信條,在《古蘭經》中有明確的昭示;“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確信真主和使者,以及他 所降示給使者的經典,和他以前所降示的經典。誰不信 真主、天神、經典、使者、末日,誰確已深入迷誤了” (4:136)。穆罕默德謂“正信”即是“信仰真主、天使、 天經、聖人、後世,並信仰禍福都是前定。”劉智在 《天方典禮·諦言篇》里將六信稱為:“信真主;信一切 天神;信一切經書;信一切聖人;信後世;信善惡有定, 自主;信死後復生”。伊斯蘭教信仰的總綱是“萬物非 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其核心為“認 主獨一”(Tawhid陶希德),堅決反對崇拜多神和偶像 (3:2,4:87,59:22,64:13)。在此前提下的六大 基本信條是: (1)信安拉。在“伊瑪尼”的內涵中,安拉居於最 高的地位。《古蘭經》明確稱頌安拉是獨一的、無始的、 最崇高的、實在的主(112章),是創造、主宰並超絕 萬物的主(16;3~17,2:28~29),是全知全能的主 (13:9~17,6;59~62,3;26~27)。中國伊斯蘭教 學者劉智所著的《天方典禮·真宰篇》論證安拉曰: “太空冥冥,有真宰焉,獨一無二也。無相至妙,難以 言喻也。凡有匹偶,或可言喻,皆受造之物,非造物之 主也。天地、人物皆有匹偶,皆可言喻,皆真宰之所生 化者也。真宰,則先天地,人物而有者也”。“前無始, 後無終,大無外,細無內”。“無形似,無方所,無遐邇, 無對待”。“至知也,至能也,至全也,至善也”。穆斯 林享有知足和達觀的意識,即歸因於他們堅信並把一 切希望寄託於超越物質界存在的最高的安拉。 (2)信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7:158,48:29)。 《古蘭經》明確指出:穆罕默德本人也是一個凡人,並 非崇拜對象(18:110),他只是在人間為安拉“報喜 信”,“傳警告”(35;24),是安拉派遣的使者(7: 158),是所有先知中的最後一位“封印”先知(33: 40),因而也是最偉大的先知。 (3)信經典。即信仰安拉所降示的一切經典,主要 指《古蘭經》。《古蘭經》中有70餘處明確提到該經是 安拉降示的經典,並強調它本身即是安拉的語言(16: 115,18:109),是人類絕無能力創造的妙文(17: 88)。《古蘭經》本文,從語言、書法到複製,均同“記 錄在一塊受保護的天牌上”的原形相一致(85;21~ 22)。 (4)信天使。伊斯蘭教認為天使是安拉用光創造的 一種妙體,純潔無邪,無性別,長有翅膀,神通廣大, 變幻莫測。天使數目繁多,各司其職,如有的負責記錄 每個人的行為,有的負責索取人的性命等。最著名的有 四大天使,其中吉卜利勒天使地位最高,他奉安拉之命 向穆罕默德傳達“啟示”(2;97),是玄靈(16:102, 2:87)和忠實的精神(26:193),是人類的朋友。 (5)信末日。伊斯蘭教提倡兩世兼顧,號召穆斯林既要在現世努力創造美滿生活,亦應以多做善功為未來的後世歸宿創造條件。《古蘭經》以大量節文具體地表述了末日的景象,天園與火獄的情景,以激勵人們認主獨一,堅定信仰,行善戒惡,要人們確信安拉在末日將復活人類,全面總結清算每個人在現世的表現,根據善惡給以獎懲,善者進天園,惡者進火獄,並告誡人類:“其實,後世是更好的,是更長久的”(87;17)。 (6)信前定。伊斯蘭教認為,凡萬事萬物皆由安拉“前定”(又稱主的“定然”),是人的意志不能違抗的.《古蘭經》指出:安拉“預定萬物”(87:3),“已注定各人的壽限”(3;145)。故多數經注學家認為,前定應包含在基本信仰之中。伊斯蘭教認為,前定與自由意志的相互關係是:既反對極端的宿命論,也反對絕對的人定論;人類對自己的行為,應順其前定,自負其責。中國伊斯蘭教學者王岱輿的《正教真詮》云:“真主造化了人神,並人所用之事物,因為試人之善惡也。成立善惡乃前定,作用善惡乃自由。若無前定,亦無自由。非自由不顯前定,然自由不礙前定,前定亦不礙自由,似並立而非並立也。”

    五功

    伊斯蘭教學者根據《古蘭經》內容,將五項基本功課概括為:念、禮、齋、課、朝。穆罕默德謂:“伊斯蘭建築於五項基礎之上:誠信除安拉外,別無他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履行拜功,完納天課,朝覲,封萊麥丹月之齋”。中國伊斯蘭教學者王岱輿譯著的《正教真詮·五常章》謂:“正教之五常,乃真主之明命,即念、施、戒、拜、聚之五事也。” 念功:信仰的確認。即念清真言(al-Kalimah al-Tayyibah)。“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這是信仰的表白(即:“作證”)。當眾表白一次,名義上就是一名穆斯林了。 禮功:信仰的支柱。每日五次禮拜,每周一次的聚禮拜(即主麻拜),一年兩次的會禮拜(即古爾邦節和開齋節的禮拜)。禮功是督促穆斯林堅守正道,對自己過錯加以反省,避免犯罪,給社會減少不安定因素,為人類和平共處提供條件。 齋功:寡慾清心,以近真主。即成年的穆斯林在伊斯蘭教曆的萊麥丹月“回曆九月”,白晝戒飲、食和房事一個月。黎明前而食,日落後方開。但封齋有困難者,如病人、年老體弱者和出門旅行者、孕婦和哺乳者可以暫免,或過時再補,或納一定的濟品施捨。 課功:課以潔物。也稱天課,是伊斯蘭對占有一定財力的穆斯林規定的一種功修。伊斯蘭認為,財富是真主所賜,富裕者有義務從自己所擁有的財富中,拿出一定份額,用於濟貧和慈善事業。“營運生息”的金銀或貨幣每年抽百分之二點五,農產品抽十分之一;各類放牧的牲畜各有不同的比例。天課的用途,《古蘭經》有明確的規定,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變化,天課的用途在各國或各地區不完全相同。 朝功:復命歸真。是指穆斯林在規定的時間內,前往麥加履行的一系列功課活動的總稱。 教歷的每年12月8 - 10日為法定的朝覲日期(即正朝)。在此時間外去瞻仰麥加天房稱為“歐姆爾”(即“副朝”)。所謂“朝覲”一般是指“正朝”。凡身體健康,有足夠財力的穆斯林在路途平安的情況下,一生中到聖地麥加朝覲一次是必盡的義務。不具備此3個條件之一者則可以進行代朝。 一些伊斯蘭教學者認為在五功之外再加一項“聖戰”(為安拉之道而戰),成為“六功”,但是並不為大多數伊斯蘭教學者所認同。 遵守五功是穆斯林信仰虔誠的基本體現。五功中“念”為本,“禮”為綱,五項天命互為因果,相輔相成,構成了系統完整的伊斯蘭教功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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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加百列聖訓 裡,伊斯蘭伊斯蘭三大要素的其中一個,另外兩個是 伊瑪尼 (正信)及伊赫桑(卓越),這裡的伊斯蘭在信仰學上就是認主學,從歷史上認定穆罕默德是真主的最後使者,並在教義上要求穆斯林奉行五個基本支柱的功修 [13] [14]。

  7. 伊斯蘭教歷史或穆斯林歷史,指伊斯蘭信仰形成宗教體系後以及影響伊斯蘭教徒的相關社會文化制度的歷史。 穆斯林歷史包括了政治、經濟、軍事以及文化和地理等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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