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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銓敘法規釋例彙編. 資訊種類. 名稱/內容/主旨. 典藏日期. 下載項目. 銓敘法規釋例彙編 (113年9月) 113.9. 銓敘法規釋例彙編 (20738K) 銓敘法規釋例彙編 (111年1月) 111.11. 銓敘法規釋例彙編 (35549K) 銓敘法規釋例彙編 (108年) 109.5. 銓敘法規釋例彙編 (108年) (46590K) 銓敘法規釋例彙編 (106年) 107.4. 銓敘法規釋例彙編上冊 (18781K) 銓敘法規釋例彙編下冊 (60744K) 銓敘法規釋例彙編 (104年) 105.3. 上冊 (17896K) 下冊 (61296K) ::: 網站地圖 展開收合.

  2. 內容:.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第3 條第1 項規定:「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7 日。.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第7 條第1 項規定:「公務人員至年終連續服務滿1 年者,第2 ...

  3.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 1 條. 本規則依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規則以受有俸 (薪) 給之文職公務人員為適用範圍。. 第 3 條.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

  4.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二、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 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其超過者,以事假抵銷。 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 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 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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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 言. 本部為考試院所屬部會之一,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銓敘部組織法及人事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掌理全國公務人員銓敘、退休、撫卹、保險及各機關人事機構之管理事項暨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其施政之良窳,與各機關 ...

  6.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7.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請輸入條號: 說明. 半型之逗點 ", " 以區隔條號。 半型之減號 " -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半型之句點 ". " 表示有" 之 " 的條號。 範例1:查詢第 1、11、12、13、35。 設定方式:1,11-13,35. 範例2:查詢第 100-1或第100條之1。 設定方式:100.1.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及法律諮詢之服務。 若有任何法律上的疑義,建議您可逕向發布法規之主管機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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