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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25日 · 服務證明書是什麼? 勞工求職時,除了履歷,也可以提供「服務證明書」,證明自己過去受雇於雇主的工作經歷和年資。 本文將介紹服務證明書的意義、法源依據,並解釋勞工在何時可向雇主要求開立服務證明書,以及雇主應在服務證明書上記載哪些內容。

  2. 「在職證明」跟「服務證明」基本上是相同的東西,兩者都是「證明你確實在這間公司工作或提供服務」的證明。 內容會包含:姓名、性別、身分證字號、生日、任職部門、擔任職務名稱、任職期間、公司名稱、公司負責人姓名、公司聯絡電話、公司地址、開立 ...

  3. studadm.nou.edu.tw › FileUploads › File服務證明書

    證明機構(全銜): 負責人: 機構地址: 電話: 機構登記或立案字號; (公營機構、機關免填立案字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加蓋關防,如有不實證明,應負法律責任) 1.

  4. 依本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6年4月14日台勞資二字第015061號函所示,服務證明書係用以證明勞工於事業單位之工作經驗及職位待遇等事項,關係勞工權益甚鉅。

  5. 附件三 服務證明書(參考格式) ... 證明機構(全銜): 執照字號: 機構地址:

  6. 2021年10月22日 · 建議勞工朋友於離職時視需要請求提供「服務證明書」,因為勞基法上關於勞工的基本資料保存年限是離職後5年;至於「非自願離職證明」因為涉及之後的「失業給付」與「職業訓練」等事項,如果是屬於「非自願離職」的勞工,請務必請求雇主提供,但如果是 ...

  7. 2022年6月1日 · 服務證明書(在職證明書). 對於勞工而言,服務證明書的用途在於謀職時,除履歷自陳內容外,得以使新雇主了解自身最近工作經驗資歷、與受僱期間起迄之客觀依據;. 且勞工向雇主請求服務證明,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此勞基法第19條亦定有明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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