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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產假 (英語: Parental leave )是工作的女性以及其配偶或伴侶在女性 懷孕 後期和 分娩 之後,所享有請領休假的一項 員工福利 ; 育嬰假 則是育有低齡子女的父母,為照顧子女而得請領長期休假,並享有留職停薪或支薪的福利。 產假主要目的是便於孕產婦休息、恢復身體和照顧新生兒。 在少數國家, 收養 孩子者也可享有類似的休假權利。 產假在廣義上包括帶薪、部份帶薪和不帶薪的假期,但有的時候「產假」特指帶薪產假。 絕大多數國家的勞動法規都規定了最低的育嬰假福利。 但各國的規定相差懸殊。 例如在 瑞典 ,每生1個孩子夫妻加在一起可享受16個月的帶薪產假,而 美國 的法律只保證3個月的不帶薪產假。 世界各國的育嬰假權利 [ 編輯]

  3. 產假 (英語: Parental leave )是工作的女性以及其配偶或伴侣在女性 怀孕 后期和 分娩 之后,所享有請領休假的一項 員工福利 ; 育嬰假 則是育有低齡子女的父母,為照顧子女而得請領長期休假,並享有留職停薪或支薪的福利。 產假主要目的是便于孕产妇休息、恢复身体和照顾新生儿。 在少数國家, 收养 孩子者也可享有类似的休假权利。 产假在广义上包括带薪、部份带薪和不带薪的假期,但有的时候“产假”特指带薪产假。 绝大多数国家的劳动法规都规定了最低的育嬰假福利。 但各国的规定相差悬殊。 例如在 瑞典 ,每生1个孩子夫妻加在一起可享受16个月的带薪产假,而 美国 的法律只保证3个月的不带薪产假。 世界各国的育嬰假权利 [ 编辑]

  4.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 勞動基準法 》第38條第1項, [i] 特別休假是勞工休息權的體現,也是勞工的法定權利,即使勞工不知道自己有特別休假之權利,也無論勞工考績表現如何 [2]:279 ,雇主仍負有給假義務。 [5]:106 雇主也無權「審查」勞工是否「需要」休假 [iii] ,更無權因此拒絕勞工請特休,是特休與一般 病假 、 事假 不同之處。

  5.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事假 是指勞工因個人事務請雇主請假的假別。 目前在包括 中華民國 等國在勞動法律中有規定天數。 [1] [2] [3] [4] 參考文獻 [ 編輯] ^ 中華民國勞動部. 勞動基準法相關假別. 中華民國勞動部. 2015-12-10 [2018-05-29]. (原始內容 存檔 於2020-08-12) (中文臺灣)). ^ 勞工事假一年不得超過幾日? 工資給付? 如一年超過14日公司如何處理? . 2002-12-28 [2018-05-27]. (原始內容 存檔 於2019-06-11). ^ 請假要怎麼請? 一次就搞懂! . [2018-05-27]. (原始內容 存檔 於2020-10-25). ^ 一年能請幾天假? 病假有薪水嗎?

    • 背景
    • 沿革
    • 概要
    • 外部連結

    颱風是侵襲臺灣最頻繁的天然災害。1897-1948年,颱風暴風圈侵襲臺灣陸地者共有189個,1949-1996年則共有218個。以百年統計數據平均,有案可查且侵襲臺灣的颱風約每年4.07個,就此看颱風可說是侵襲臺灣最頻仍的天然災害。 1970年代之前,臺灣人事通報權責劃分相當紊亂,颱風假並無一定規範。1977年人事行政局成立後,停班停課事宜,由該局宣告,不過一般而言,全國性停班停課的此種通報,仍由行政院院長,甚至中華民國總統決定。1993年,人事行政局組織法制化後,決定天然災害是否停班停課改由人事行政局實質主導,並且參酌各地縣市政府意見與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的氣象預報資料。除此重大變革外,實質停班停課做法,也漸趨將全國性停班停課規定取消,改由颱風侵襲區域為主,產生了局部地區停班停課的情形。

    2000年7月12日,《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訂定發布。明定了天然災害停班停課的標準、作業處理方式、停班停課與否權責機關,就各單位法規整合成統一作業辦法。當臺澎金馬地區的縣市發生天然災害時,可提供民眾上網查詢停班停課情形。 2013年1月22日,《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修正發布名稱為《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對象

    針對中華民國轄區內,宣布停班停課的縣市。 適用對象例如公務機關、各級學校、郵政電信、公共運輸等,通常只要臺灣證券交易所的所在地(北北基桃)宣佈停班停課,臺灣股市亦休市一天。另外,臺灣多數私人企業,也依此辦法決定是否停班。 非適用對象例如中華民國國軍、警察、消防員、海岸巡防、交通人員、醫院部分職員、部分公務人員(地方行政首長及政務官)、中央災害緊急應變中心、各地災害應變中心、其他從事緊急應變相關工作等,必須強制上班者(機構必須予以補發加班費或補休)。

    停班停課標準

    風災 1. 為颱風暴風半徑於4小時內預期經過之地區,平均風力達七級以上或陣風達十級以上時,即可停班停課。 水災 1. 各級機關、學校、公教員工住所積水,或通勤路上因降雨致河川水位暴漲、橋梁中斷、積水致通行困難、地形變化發生危險及道路通勤困難。 震災 1. 各級機關、學校、公教員工住所,已達全倒、半倒之標準,或有倒塌危險及道路通勤困難。 土石流災害 1. 該縣市符合土石流警戒基準值,且有致災之虞。 其他災害 1. 依上述類推。 有時會出現彈性停班停課的情形發生,例如: 1. 照常上班、停止上課 2. 該縣市未達停班停課標準,仍決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停止上課,則專科以上學校如大學者仍必須照常上課或由各大學自行宣布。 放假爭議 相較於亞洲其他地區,除了菲律賓之外,台灣應該為颱風最常侵襲的地區之一,因此有24小時的災防假制度產生。這樣看似比香港澳門的時段放假制來的安全,但不公平性卻比有颱風假制度的國家高很多。以台灣的法律,災防假僅適用於大部分政府機關的公務員,但民間企業老闆仍然不理會,而常出現員工冒著生命危險上班等情況。若停班則不給薪,且若強迫到班仍有90%公司不給予加班費,這也讓外界質疑...

    通報權責

    就是否停班停課決定權來說,該作業辦法原則規定:臺灣地區的所有直轄市及縣、市,停班停課決定與通報權皆歸直轄市長、縣市長權限,也就是各地方首長皆可決定所管轄轄區內是否可因天然災害而予以停班停課。不過該辦法仍彈性規定,特殊情形者,可授權由所屬鄉鎮市(區)長、天災受害機關首長或學校校長自行決定。而通報後,主官人事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仍必須將其全國性的統籌宣告。而此停止上課上班通報後,臺灣各電視台均會以快報或字幕跑馬燈方式播報,方便通知相關人員因應,另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各機關也均設專線應詢。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全文(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歷次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訊息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6. 女性勞工的 產假 不是 無薪假 ,應受勞基法第50條明訂保障的有薪假8週(分娩)或4周(懷孕滿3個月的流產)。 視在職天數是否滿6個月而以全薪或半薪計。 參考資料 [ 編輯] ^ 陳鈺馥. 不要再稱無薪假! 全台「減班休息」1951人 勞動部推「充電再出發計畫」. 自由時報. 2020-03-05 [2020-03-09]. (原始內容 存檔 於2020-08-08). ^ 汪淑芬. 经济寒冬 劳委会叹帮劳工争权益也无力.

  7. 肯亞 :14日、支取全薪。. 瑞士 :10日、支取全薪。. 中華人民共和國 (護理假):日數視乎各省區的計劃生育條例而定3日至14日不等。. 廣東省 及 深圳市 :10日、支取全薪。. 阿富汗 :10日、無薪。. 新加坡 :7日、以2,500新加坡元為限,由 新加坡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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