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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何檢舉噪音車. 一、檢舉時間:請於發現噪音車後30日內儘快利用下列管道檢舉。 二、 檢舉管道 :本部提供下列檢舉管道,請妥善利用。 三、檢舉要項:必須具備下列資料,檢舉方可生效。 檢舉人真實姓名 (並請您提供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供各縣市環保局必要時進行查證確認 )。 聯絡電話 ( 日間可聯繫電話 )及地址。 噪音車車種。 車號。 發現時間。 發現路段。 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 請您提供錄音或錄影或照片或影片等資料或於必要時各縣市環保局將訪查您並紀錄做為事實或證據資料 )。 四、 車輛允許合法改裝,其規定請參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第23條之1及附件七 (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與附件十五 (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2. 4 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除工廠(場)、娛樂場所、營業場所、營建工程以外之設施、裝修工程、集會、遊行、非營業用卡拉OK與民俗活動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 2020-06-10

  3. 2023年1月30日 · 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 111年12月6日中市環空字第1110132477號. 主旨:公告修正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 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八條。. 公告事項 ...

  4. 臺中市機動車輛噪音及排氣預約檢測平台. 一、 當日現場僅開放已事前預約民眾檢驗,未預約前往之民眾暫不受理,只接受網路預約。 二、 檢驗請攜帶:該公文通知之車輛車主身分證明文件、行車執照及公文。 三、 臺端若無法親自隨車到檢,請填具隨函檢附之委託書委託他人代驗並轉交現場檢測人員,如無委託書恕不受理檢驗。 另考量檢驗期限及公平原則,每日以各車主(含代驗者)到驗一輛車次. 為限,以符實際檢測需求。 四、 因受限於法規之量測氣象條件限制,如遇下雨地濕或風速過大請勿前往,並由簡訊通知車主另預約其他檢驗場次。 為符合檢測規範,需無雨路乾,檢測當日之檢測地點如未符合檢測規範,將取消噪音檢測,避免影響測值。 五、 車輛基本資料 請以行車執照所列資訊正確填寫 ,以避免現場檢驗作業時間延誤。

  5. 如果不屬於噪音管制法 9 所規定的噪音類型,則可直接向所在地的警察局進行檢舉,如檢舉成立,則會對噪音製造者處以罰鍰(社會秩序維護法 72)。

  6. 2017年8月17日 · 許多民眾困擾,住家旁會出現各種噪音,向政府檢舉卻常遇阻礙,環保人員查不到,或是聲源「不算」噪音,最終徒呼負負,滿肚子氣。. 《蘋果》專訪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簡任技正張乃仁及空保處噪音科長周禮中,分享噪音小知識,往後檢舉能更順利。. 環保署 ...

  7. 2020年1月19日 · 解決車輛噪音擾民 中市擴大噪音科技執法. 「高噪音機動車輛監測」稽查現場. 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改善噪音車輛擾民問題,於主要道路或噪音陳情熱點架設「高噪音機動車輛監測」系統加強取締,去年共計辦理 43 場次、通知 1265 輛有噪音疑慮車輛到檢,今年將擴大執行高噪音監測及聯合稽查場次,以維護居民寧靜生活品質。 環保局表示,「高噪音機動車輛監測」系統在車輛經過噪音監測站時,超過噪音分貝值就會拍照,並同步記錄車輛所產生的噪音分貝數,有噪音疑慮的車輛均通知車主到檢。

  8. 環保署及各縣市環保局為協助業者及民眾改善低頻噪音,已陸續設置諮詢及輔導專線,即日起營業、娛樂場所業者及一般民眾若對擾人的低頻噪音﹙冷卻水塔、抽排風機及冷氣機等設施所產生的噪音﹚有疑問,或需獲得改善技術輔導,可逕撥噪音源所在地縣市 ...

  9. 如有其他市政問題、具體檢舉、建議或陳情案件,請直撥1999(外縣市撥04-22203585)、 利用 1999文字應答服務 或 臺中市政府陳情整合平台 系統操作客服信箱: eservices@taichung.gov.tw

  10. 若有 緊急或立即性 污染陳情案件,請撥0800-066-666或洽 各縣市環保局受理窗口。 報案時須具體敘明陳情對象 所在地點 、 污染類別 、 污染情形 ,並提供 真實姓名 及 聯絡方式 ,以利稽查人員到場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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