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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節前夕,臺北看守所舉辦了一場別開生面的面對面懇親會,讓收容人能夠與他們的家屬進行深入的情感交流,並透過「愛之語測驗」增強彼此之間的情感聯繫。. 此次活動於4月29日及30日連續兩天舉行,吸引了173... 113年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第63期學員至本所學習 ...
為便利收容人家屬因故或遠道不便前往申請接見或收容人因特殊情事急需連繫,特於戒護中心裝設卡式公用電話機3部,凡有下列情形者,均得由收容人申請電話接見: 收容人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現罹重大疾病者。 其家庭遭受天然災害或重大變故者。 其最近親屬或家屬因遠道、年邁體衰、殘障、年幼、貧困無法前來接見者。 收容人有其他緊急情形,須即時與最近親屬或家屬聯繫解決者。 但經檢察官、法官諭知禁止接見及通信或因違規停止接見尚在考核中之收容人,均不准電話接見。 收容人如因病、行動不便或處遇上有特殊考量之必要,得以利用閉路電視之方式接見。 (五)收容人最近親屬或家屬因有緊急事故或遠道來所,惟因受限於接見日、次數規定已為其他親友接見,經查明確實,得檢附相關證件資料,酌情准予彈性調整接見。 三、各項申請案件處理流程
接見時間每次以三十分鐘為限,但接見人數眾多時,得酌情縮減之,以便已登記接見者,均能接見。 十、 接見時應用本國通用語言,不得使用符號及暗語。
臺北看守所接見室位於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旁立清街上 (google地圖) 接見登記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每月第一個星期日:08:00~11:00、13:00~16:00. 接見查詢:(02)2261-1711分機511、512、513. 接見相關規定:為民服務-FAQ問題集-接見篇. 交通資訊: (google路線規劃) 松山機場 ...
接見時間:. (一)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 08:30~11:00 下午 13:30~16:00. (二)每個月第一個星期日全天辦理接見 (接見時間與平常日同). (三)其餘連續假期放假之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另行公告。.
行動接見接見時間: 每梯均預留時間進行證件核對及設備校正,接見時間每次為20~25分鐘。
可預約之期間為依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所定期間。 所定期間之截止日,矯正機關受理申請至十五時截止。 截止日若遇國定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則提前至該例假日或休息日前一上班日截止。
資料點閱次數:39056. 接見室位置圖. 接見登記之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1:00,13:30~16:00. 每月第一個星期日:07:30~11:00,13:30~16:00. 如有加班辦理接見,則另行公告. 服務電話. 接見查詢:. (上班時間) (03)3205453, (03)3191119轉2318,2319.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簡稱 北所 、 臺北看守所,是 中華民國 (臺灣) 法務部矯正署 所屬的 看守所 之一,位於 新北市 土城區,俗稱 土城看守所。. 該所負責羈押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臺灣高等法院 管轄之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辦理律師預約接見須知. 一、申請方式: 於接見日之前一個上班日 (例如:6月14日僅可預約6月15日不得預約6月15日以後之日)16:00前以傳真方式(傳真電話:02-2266-5402 總務科承辦人:22611711分機307)提出律師接見申請書,並以電話確認本所受理狀況,於接見當日攜帶律師接見申請書至總務科報到後,即可進入戒護區辦理律師接見,可縮短等待收容人提帶時間。 審核文件:請攜帶有效之律師證、所屬院檢遞狀收發章、尚審理中之委任狀或開庭通知 (已結案件之委任狀不得申請)。 律師接見申請書請至總務科承辦人處索取或上本所網站 (https://www.tpd.moj.gov.tw)「為民服務」子系統下載。 二、辦理接見及其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