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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電話: (03)6586123、6673946、6673940、6673947、6675740、6675743、6675741、6675748、6675742、6589451 (十線) 地址:302050 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265號. 竹北少年輔導大樓.

  2. 聯絡地址:220408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3樓. 聯絡電話: (02) 2272-6696. 傳真電話: (02) 2272-6690. 訴訟轄區:全國. 連結資訊: ipc.judicial.gov.tw. 檢舉貪瀆不法專用電子信箱: ipcjed@judicial.gov.tw. 專用電話: (02)2272-7060.

  3.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是 中華民國 的三級 法院 之一,位於 新竹縣 竹北市,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 新竹地方法院 、 新竹地院 或 竹院。 沿革. [編輯] 本院的前身可追溯至 台灣日治時期,1895年 日本 開始統治台灣,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總督府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調整法院組織,依該條例於同年7月15日成立 新竹地方法院,按當時之行政區劃,係管轄臺北縣新竹支廳(約當今 桃園市 、新竹縣、新竹市)之司法事務。 次年(1897年)11月15日,同時依該條例成立的 苗栗地方法院 被以總督府府令廢止,相關業務併入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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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6.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是 中華民國 的三級 法院 之一,位於 新竹縣 竹北市,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 新竹地方法院 、 新竹地院 或 竹院。 沿革. 本院的前身可追溯至 台灣日治時期,1895年 日本 開始統治台灣,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總督府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調整法院組織,依該條例於同年7月15日成立 新竹地方法院,按當時之行政區劃,係管轄臺北縣新竹支廳(約當今 桃園市 、新竹縣、新竹市)之司法事務。 次年(1897年)11月15日,同時依該條例成立的 苗栗地方法院 被以總督府府令廢止,相關業務併入本院。 1898年7月19日,總督府改正「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廢止高等法院,並將全台地方法院整併為三座,本院縮編為 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隸屬於 臺北地方法院。

  7.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8. 台湾新竹地方法院 ,是 中华民国 的三级 法院 之一,位于 新竹县 竹北市 ,属于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简称为 新竹地方法院 、 新竹地院 或 竹院 。 沿革. [ 编辑] 本院的前身可追溯至 台湾日治时期 ,1895年 日本 开始统治台湾,1896年,台湾改行民政,总督府以律令第一号公布“台湾总督府法院条例”,调整法院组织,依该条例于同年7月15日成立 新竹地方法院 ,按当时之行政区划,系管辖台北县新竹支厅(约当今 桃园市 、新竹县、新竹市)之司法事务。 次年(1897年)11月15日,同时依该条例成立的 苗栗地方法院 被以总督府府令废止,相关业务并入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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