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一、依據:台灣護理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提升護理人員照護能力,特訂定個案報 告審查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個案報告審查之申請由本會護理行政委員會另訂「個案報告送審作業細則」辦理。

  2. www.twna.org.tw › WebUploadFiles › bbsFiles台灣護理學會

    個案報告審查辦法. 104.07.18 第31-4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一、依據:台灣護理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提升護理人員照護能力,特訂定個案報. 告審查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個案報告審查之申請由本會護理行政委員會另訂「個案報告送審作業細則」辦理。 三、個案報告審查標準依據本會護理行政委員會訂定之審查評分表辦理。 四、審查委員推薦發表之作品依需要擇期舉辦公開發表會。 五、公開發表會所須經費由護理行政委員會視需要編列年度預算。 告合格證書。 ( 二)具碩士學位或教育部講師( )資格以上。 ( 三) 具教學醫院臨床護理經驗五年以上(學校老師臨床實習指導經�. 二年�. 算)。 七、審查委員將經由本會護理行政委員會評估需求後,再公告徵求各機構、各護理專.

  3. ( 一. ) 個案報告應以個案(client)本身為主體,亦即「以病人為中心」之完整性照護;家屬角色非常突顯時,得以成為個案報告中的共同主體。 ( 二)為維持評審公正,送審之稿件(含圖表及所有附件)嚴格要求不得出現所屬機構名稱、相關人員姓名及致謝對象。 (不符者不予通過) ( 三)個案送審稿件業經線上點選「確認送審」,一律不得要求退件重新修改內容或退費。 (已繳費但未點選確認送審前,若因個人因素要求退件者,酌收200元處理費)。

  4. ( 一. ) 個案報告應以個案(client)本身為主體,亦即「以病人為中心」之完整性照護;家屬角色非常突顯時,得以成為個案報告中的共同主體。 ( 二. )為維持評審公正,送審之稿件(含圖表及所有附件)嚴格要求不得出現所屬機構名稱、相關人員姓名及致謝對象。 (不符者不予通過) ( 三)個案送審稿件業經線上點選「確認送審」,一律不得要求退件重新修改內容或退費。 (已繳費但未點選確認送審前,若因個人因素要求退件者,酌收200元處理費)。

  5. 案例報告」寫作指引. 以下所列之重點說明僅供參考. 主題: 個案的選擇需具特殊性及參考價值(如具護理創見、特殊照護、或罕見疾病之案例,有助於提升護理同仁在照護方面的知識與能力)。 摘要:簡潔、扼要、能包含全文內容,中英文關鍵詞適當。 前言:能說明此案例之背景、撰寫本文之動機及對專業的重要性。 文獻查證:需具系統、組織條理,含近期之中、英文文獻,且與個案 問題、護理措施有相關性。 護理經驗: 內容包括案例介紹(或個案的病程發展)、具個別性、具體性、獨特性及創新性及以實證方式發展之照護策略,並能分析照護個案之成果,對提昇護理同仁在照護能力、知識、技能等方面有臨床實務性之參考價值。 討論與結論:簡明扼要、個人之觀點明確、能提出具體限制與困難、 報告成果、對日後護理實務工作有具體價值與建議。

  6. 109年7月起個案報告送審,參考資料與內文引用均依台灣護理學會護理雜誌最近期的APA第七版方式書寫,但中文文獻不需加英譯。 作者須為本會 活動 會員 (不含學生會員) ,線上申請前務必先完成 或同步進行 當年度會費繳交 (採團體繳費者,須上傳團體繳費 ...

  7. 新版個案報告護理專案審查評分表將於 113 年 7 月 1 日啟用,即自 113 年第 2 次送審作業時實施。 請至 台灣護理學會 官網→進階 / 認證→個案報告 / 護理專案送審作業→會員登入→相關資料下載。

  8. 台大護理雜誌投稿書寫格式範例_個案報告. 一位嚴重頭部外傷昏迷病人之出院準備服務. 標題統一使用「病人」,除了青少年或兒童外。 文中和個案有相關的內容,皆使用「個案」,其餘用「病人」。 摘要. 本文係描述一位35歲男性,工作時從高處跌落致嚴重頭部外傷合. 併意識昏迷,主要照顧者無法面對先生昏迷,對出院準備更是惶恐不. 安、甚至拒絕出院之護理過程。 筆者於2015/3/16 至4/12,經由直接. 照護、觀察、病歷紀錄瀏覽、家庭會議及出院準備服務等過程,進行. 整體性護理評估,確認主要的健康問題:...。 護理過程為...。 建議 ..., 藉由引導、找出因應措施、提供及轉介長照資源和社會褔利資源,使. 病人出院後能得到較佳的持續性照護。 摘要:1. 摘要: 不可有筆者。 2.

  9. 一、依據:台灣護理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提升護理人員照護能力,特訂定 個案報告審查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個案報告審查之申請由本會護理行政委員會另訂「個案報告送審作業細則」

  10. 須為實際直接護理經驗之個案報告始可送審,且不得抄襲他人護理照護過程或以 原稿更改日期後再送審、或由他人代寫,如有不實或違反學術倫理,不予通過,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