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營利事業員工國內出差膳宿雜費認定標準,除了宿費部分應取得旅館業書有抬頭之統一發票,普通收據或旅行業開立代收轉付收據及消費明細,予以核實認定外,國內出差膳雜費在不超過下列最高標準範圍,准予認定,不需要提供外來憑證,超過標準部分,屬員工

  2.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 - 自112年1月1生效 (連結至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法規及相關規定查詢)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 - 自113年1月1生效 (連結至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法規及相關 ...

  3. 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的規定:旅費支出,應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者,憑以認定;其未能提出者,應不予認定。 簡單的說 :今天公司要列報差旅費用,必須是要先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用來證明與營業有關係。 如果沒有填寫,只單純的提供所謂的發票或是單據,那應該用別的會計科(項)目,比如:「雜費」或「其他費用」列帳。 旅費國內出差的內容. 根據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的規定,將旅費切成膳宿雜費及交通費。 但是為了說明方便,我們還是把 國內差旅費內容分為這三大類:膳雜費、交通費、住宿費 。

  4. 法規內容. 一、為規範中央政府各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 ,其出差旅費之報,特訂定本要點。. 二、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及雜費,其報數額如附表一。. 薦任第九職 等人員晉年功俸者,按簡任級人員數額報。. 約聘(僱 ...

  5. 2023年10月26日 · 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發布日期 : 2023-10-26. 相關來文及修正對照表詳附件. 內政部函 ...

  6. 1.營利事業員工國外出差膳宿雜費之日支金額應比照「國外出差旅費要點」所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日支數額認定之。

  7.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16 日 行政院院授主預字第1050102894號函修正 一、為規範中央政府各機關 (以下簡稱各機關)員工,因公奉派國 內出差,其出差旅費之報支,特訂定本要點。 二、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及雜費,其報支數額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