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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隸屬國防部,主掌國家安全情報、軍事警察,協力警備治安、衛戍首都、支援三軍作戰,依「軍事審判法」、「憲兵勤務令」規定,掌理軍事(法)警察勤務;另依「刑事訴訟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兼理司法警察勤務。
依據「國防部組織法」憲兵指揮部編配參謀本部,下轄軍事、政戰、督察三個幕僚群及軍事訓練機構、任務執行部隊等。 各單位掌理事項如下: 一、軍事幕僚單位:
本部隸屬國防部,主掌國家安全情報、軍事警察,協力警備治安、衛戍首都、支援三軍作戰,依「軍事審判法」、「憲兵勤務令」規定,掌理軍事(法)警察勤務;另依「刑事訴訟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兼理司法警察勤務。
本部隸屬國防部,主掌國家安全情報、軍事警察,協力警備治安、衛戍首都、支援三軍作戰,依「軍事審判法」、「憲兵勤務令」規定,掌理軍事(法)警察勤務;另依「刑事訴訟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兼理司法警察勤務。
本部隸屬國防部,主掌國家安全情報、軍事警察,協力警備治安、衛戍首都、支援三軍作戰,依「軍事審判法」、「憲兵勤務令」規定,掌理軍事(法)警察勤務;另依「刑事訴訟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兼理司法警察勤務。
憲兵指揮部指揮官莫又銘中將昨日主持憲兵第202指揮部指揮官任職布達交接典禮,首先肯定原任指揮官鄭少將任內執行演訓任務、特種警衛勤務、災害防救、國慶慶典、元旦升旗,及人才招募等重大任務,均圓滿達成;並期勉新任指揮官于上校秉持認真負責的
本部隸屬國防部,主掌國家安全情報、軍事警察,協力警備治安、衛戍首都、支援三軍作戰,依「軍事審判法」、「憲兵勤務令」規定,掌理軍事(法)警察勤務;另依「刑事訴訟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兼理司法警察勤務。
憲兵隊為地區憲兵勤務之骨幹,具有執行特種警衛、情報蒐集、刑案偵辦、反恐行動及維護社會安定等任務功能,是國軍與民眾間之溝通橋樑,能確實掌握地方安全情資與治安狀況,提供國軍參考運用,可提升作戰區戰力。
2024年10月18日 · 本部隸屬國防部,主掌國家安全情報、軍事警察,協力警備治安、衛戍首都、支援三軍作戰,依「軍事審判法」、「憲兵勤務令」規定,掌理軍事(法)警察勤務;另依「刑事訴訟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兼理司法警察勤務。
憲兵指揮部指揮官周廣齊中將昨日視導憲兵第204指揮部年度工作整備概況,要求幹部依主管、協調及執行任務等層面,了解各項任務分工主從,並從指揮、協調、管制及督導線等面向,蒐整問題及建議事項,藉訓後檢討與分析,提供權管單位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