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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於每年何時開徵(繳納期限)及課稅所屬期間各為何時?. 更新日期:111-01-13. 稅目. 課徵所屬期間. 開徵期間. 房屋稅. 自前一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 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地價稅.

  2. 房屋稅開徵及繳納期間為每年5月份,課稅期間為前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和地價稅不同的是,房屋稅採按月計課。 舉例來說,若房屋於112年3月1日買賣取得,則112年度房屋稅必須負擔4個月;若於111年8月1日買賣取得,則112年度房屋稅必須負擔11個月。

  3.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113)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月31日,請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 賦稅署說明,直轄市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已陸續寄發房屋稅繳款書予納稅義務人,倘納稅義務人尚未收到,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 ...

  4. 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例如營業使用變自住使用),應於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即3月22日)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減少,自申報當期適用,逾期申報則自次期適用;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增加,自

  5. 2023年10月24日 ·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之納稅義務人,應於繳納期間截止日 (今年11月30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之存款,以備提兌。 稽徵機關不會以電話要求確認存款帳戶餘額,請務必小心求證。 新聞稿聯絡人:曾科長雅萍. 聯絡電話:02-23228145. 發布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發布日期:2023-10-24 更新日期:2023-10-24 點閱次數:19833.

  6. 2024年10月7日 · A:依房屋稅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房屋同時作住家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7. 地方稅電子繳款書、轉帳通知及證明(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定期開徵案件)(連結至地方稅網路申報) 繳納證明 所得財產清單

  8. 2024年10月22日 · 11月地價稅即將開徵,不確定繳稅方法和注意事項嗎?快收藏這篇,了解地價計算、稅單數量、戶籍遷出稅率變更、未辦繼承土地繳稅方式等重點 ...

  9. 2024年繳稅季即將到來,汽機車牌照稅、綜合所得稅、房屋稅、燃料稅及地價稅等稅項繳納時程、申報方式也受到大家關注。. 為了讓大家在這個繳稅季節不錯失重要報稅時間,Money101特別整理開徵稅款時程,並且向大家推薦了使用繳稅信用卡的方式,享受信用卡 ...

  10. 為利稅款繳納,財政部提供多元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 (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 (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 (儲蓄)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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