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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福利說明:. 一、新北市中低收入戶申請條件,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依據社會救助法暨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一)應計算人口範圍: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1 ...

  2.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下列規定者: 1.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113年度標準為3萬6,861元)。. 2.全家人口動產(含存款本金、投資 ...

  3. 查詢您是否符合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特殊境遇家庭各項扶助、中低收入兒童少年生活扶助福利資格。 ※請依申請者本人條件輸入。

  4.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福利說明: 一、設籍新北市(以下簡稱為本市)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之傷、病患者,於住院治療期間經醫生診斷證明須僱用專人看護,且無親屬或親屬無法看護者,得申請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一)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 (二)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單月自行負擔看護費用累計超過新臺幣(以下同)三萬元或最近三個月累計超過五萬元以上者。 ※前項住院治療期間,不含入住各類具有加護或隔離性質之病房。 ※申請第一項補助所僱用看護員,如為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四條規定之親屬;或受補助對象經機構收容,並由機構看護員或服務人員看護者,不予補助。 二、補助標準 1.低收入戶:傷病住院治療,經證明住院期間須僱請專人看護者,每人每日最高補助看護費1,800元,每人每一年度以18萬元為限。

  5. 一、新北市中低收入戶申請條件,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依據社會救助法暨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一)應計算人口範圍:.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1、配偶 ...

  6. 於懷孕4個月到生產前1個月,備妥孕婦健康手冊、身分證明及相關福利核定文件,向「新北市弱勢家庭坐月子到宅服務平台」提出申請。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或中低收入老人承租市有基地租金優惠

  7.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申請說明: 一、新北市低收入戶申請條件,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任國內超過183日,依據社會救助法暨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一)應計算人口範圍: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1、配偶。 2、一親等直系血親。 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4、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第一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 1、尚未設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2、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 3、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8. 行政院長日前拍板「2023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加發生補助計畫,只要是2023年經政府列冊為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民眾,1月起,除了原本領有補助外,低收入戶每人每月發給750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發給500元,採每月發給,為期1年。

  9.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 申請說明: 壹、補助對象: 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二、符合領取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者。 三、符合領取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資格者。 四、符合特殊境遇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者。 五、早產兒。 六、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罕見疾病或領有全民健康保險認定重大傷病證明。 貳、補助項目及額度: 一、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費:學齡後(滿6歲入國小後至滿12歲止)之兒童於療育單位、機構及本府核備之外展療育服務定點所做之專業療育項目(須符合本市辦理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實施計畫第5點規定之項目),全民健康保險不給付或全額自費者,補助其療育訓練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5,000元整。

  10. 新竹縣-(中)低收入戶租賃房屋租金補助 為新竹縣列冊之(中)低收入戶,符合無自有住宅之要件,每戶每月可申請補助新臺幣2千5百元。 新竹縣-(中)低收入戶房屋修繕補助 新竹縣列冊之(中)低收入戶,其住宅符合所規定之要件,可申請房屋修繕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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