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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歷任政府首長. 歷任院長. Facebook分享 line分享 X分享 列印本頁. 以下內容之著作權均屬行政院或原著作權人所有,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應取得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 註:本頁表格欄位排序為先由上而下,再由左至右。 行憲後(民國37年起) 行憲前(民國17年至37年)

  2. 行政院院長職位起始於國民政府時代,首任院長是譚延闓,行憲後首任院長是翁文灝,政府遷臺後首位院長為陳誠。 依《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3條第1項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不須經立法院同意 [ 1 ] 。

  3. 行政院院長(雅稱閣揆)是中華民國 行政院的首長,同時為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的領導者,負責綜理各級中央行政機關運作,職權等同於其他共和制國家的內閣 总理。

  4. 學 歷. 民國46年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畢業. 民國50年 美國芝加哥大學國際公法與外交學碩士. 民國54年 美國芝加哥大學政治學博士. 經 歷. 民國55年 - 56年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助教授. 民國56年 - 57年 美國康乃狄克大學副教授. 民國57年 - 58年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 ...

  5. 基本介紹. 中文名:行政院長. 外文名:Premier. 別稱:閣揆. 現任院長:蘇貞昌. 歷史. 在 北洋政府 時代時,中華民國內閣最高首長為國務總理及 國務卿。 1928年10月3日,國民政府通過《中華民國 國民政府組織法》,以行政院院長取代國務總理,並設定行政院成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 10月8日選任 譚延闓 為首任行政院院長。 10月25日行政院成立,正式辦公。 中國民主社會黨 籍知名學者 張君勱 在1947年起草憲法時,設計偏向 內閣制,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 立法院 同意後任命。 總統政令以行政院院長 副署 為條件,近似內閣總理。 由於 國共內戰 爆發,國民黨政府實行動員戡亂,憲法增設臨時條款賦予總統大權。

  6. 院長事蹟 歷任院長 大事紀 建築巡禮 史料檢索 多媒體導覽 互動問答 互動問答1 互動問答2 現場導覽 展場簡介 預約參訪 資源連結 檔案月-串聯活動 立法院議政史料展示 福建省史料展示 戶外教育資源平臺

  7. 學 歷. 民國72年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學士. 民國76年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碩士. 民國82年 美國耶魯大學政治學博士. 經 歷. 民國82年-84年 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民國84年-88年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民國88年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 ...

  8. 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通稱行政院長,雅稱閣揆)是中華民國行政院的首長,也是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各行政部門的領導者,由中華民國總統直接任命,其職位相似於其它共和制國家的內閣總理和君主制國家的首相。

  9. 中華民國歷任行政院院長 在北洋政府時代時,中華民國內閣最高首長為國務總理。1928年10月3日,國民政府通過《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以行政院院長取代國務總理,並設定行政院成為全國最高... 行政院 行政院

  10. 蔣經國在擔任行政院長任內,先後推動「十大建設」及「十二項建設計畫」,帶動臺灣經濟蓬勃發展,並厲行「政治十項革新」,大舉拔擢青年才俊,充實中央民意代表機構,擴充臺灣地區增額民代名額,締造舉世聞名的「臺灣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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