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相關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0年4月17日 · 如果不屬於列舉的各種權利,而是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身分法益而且情節重大,也可依照民法第195條第1項向對方請求精神賠償。 例如「居住安寧權」,樓上樓下鄰居故意製造噪音、影響他人生活起居,就可能侵害他人居住安寧權,受害者可以告對方負擔精神賠償。 但要注意,噪音要超過一般人能容忍的噪音標準(如環保局的噪音管制標準)才構成侵害居住安寧 [4] ,不是以原告主觀上認為是否影響生活來認定。 又例如,介入婚姻關係屬於侵害「配偶權」,受害者(配偶)可以請求介入婚姻關係者與出軌者一同負擔精神賠償 [5] 。 三、因婚約、婚姻消滅的精神賠償. (一)依照法定事由 [6] 解除婚約時,無過失的一方可依民法第977條 [7] 向有過失的一方請求精神賠償。

  2. 2024年9月18日 · 此原則可參見首段所提民法195條精神賠償,大意為「精神性人格、物質性人格」或「身分權」遭受侵害時,皆能請求精神賠償,可視作精神慰撫金民法之依據。

  3. 2024年4月29日 · 侵害人格權的精神賠償: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舉了「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權利損害,最常見的為車禍、公然侮辱等等。 因現今網路霸凌頻繁,需注意的是,在妨礙名譽精神賠償證明上,必須盡量完整,包含地點和場合、散佈的內容 ...

  4. 2024年10月2日 · 此原則可參見首段所提民法195條精神賠償,大意為「精神性人格、物質性人格」或「身分權」遭受侵害時,皆能請求精神賠償,可視作精神慰撫金民法之依據。

  5. 195 .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 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憲法法庭裁判(新制) 大法官解釋(舊制) 判例. 法條. 歡迎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本網站提供各界經由網際網路單一窗口簡單、方便、公開查詢法規資料及各機關法規網站,以達有效管理及公開法令資訊,建構法治社會之目標。

  6. 2023年8月11日 · 一、精神 賠償 是什麼?. 案例中雙方爭執的「精神賠償」,實際上,民法中並沒有任何使用「精神賠償」的字眼,嚴格來說只有稱作「非財產上之損害」的文字,常見規定是民法第194條與第195條第1項的「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1],讓 ...

  7. 車禍之案件精神慰撫金精神賠償)如何認定?. 按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慰藉金之賠償須 ...

  1. 相關搜尋

    民法19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