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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1年8月1日 · 台北馬偕醫院顧問醫師、前輸血醫學研究室主任林媽利證實「近親輸血可能致病」的說法確有根據。. 她指出,過去日本人開刀若需要輸血,常由親人提供,卻發現有些病人在輸血後1~2週後開始持續高燒、皮膚出現紅疹,很快蔓延全身,並出現貧血、血小板及 ...

  2. 2017年12月22日 · 在我們感慨親情的同時,卻總是忽略了一個事實——直系親屬間不能互相輸血! 正是這些電視劇劇情安排的不嚴謹,讓這醫學常識一直未能被大眾了解。

  3. 2019年3月8日 · 直系親屬之間是否可以直接輸血? 答案是不可以,特別是一些一級親屬(父母、子女)和二級親屬(兄弟姐妹、祖孫、叔侄等)之間獻血的風險很高,除此之外,在非特殊的情況下,三級親屬(堂兄妹、表兄妹)也是不建議輸血的。 因為親屬之間獻血很可能會出現嚴重的免疫排斥反應,近親之間的遺傳基因是比較相似的。 一旦患者輸入近親的血液,身體無法識別輸入的供血者的淋巴細胞,加上患者本身身體狀態不好。 免疫力處於非常低的水平下,而供血者是比較健康的,免疫力較強。 在一個身體虛弱的人身上輸入強大的活性淋巴細胞的話,很容易會出現反客為主的現象。 這些被輸入的血液很可能會進行增值和分化,將患者體內本身脆弱的組織、器官視為異類,進行免疫性的攻擊。

  4. 2020年9月15日 · 直系親屬能不能輸血? 首先確切的說直系親屬間不能互相輸血,輸血其本質上是移植,常常伴有一系列的免疫反應,最可怕的是 移植物抗宿主病,這是嚴重的輸血併發症之一,其死亡率高達90%以上。

  5. 直系親屬在民法中的正式稱呼為 直系血親 ,有兩種條件: 己身所從出. 白話的說法就是「 生下自己的人 」,也就是父母。 但直系血親也包含了「生下父母的人」、「生下祖父母的人」等 一路向上串連的親屬 。 從己身所出. 就是「自己所生下的人」,不過和「己身所從出」的定義一樣,不只是自己的子女, 一路向下延伸的親屬 (如:孫子女、曾孫子女等),也都算是直系血親。 直系血親 V.S. 旁系血親. 根據 民法§ 967 第 2 項 的定義,只要 不屬於直系血親的範圍 ,但又 和自己血脈同源的親屬 ,就屬於旁系血親。 舉例而言,兄弟姐妹並非自己的直系血親,但和自己一樣是父母所生,所以就屬於旁系血親的範圍。 親等怎麼記算?

  6. 2014年9月23日 · 直系血親卻不能輸血? 的確,專家指出,接受直系血親輸血容易出現「移植物抗宿主疾病(GVHD)」。 台北榮民總醫院血液腫瘤科醫師邱宗傑說,一般人血液中,除了依紅血球細胞膜表面抗原,可分出A、B、O血型外,還有各種白血球組織抗原(HLA)分型。 但某些家庭親子間組織抗原型態組合非常特別,以至直系血親輸血時,輸入患者體內的血液,反而會對患者發動攻擊,就像是「乞丐趕廟公」,導致嚴重致命反應。...

  7. 2019年9月3日 · 直系親屬間不能直接輸血. 高岩醫生解釋説,直系親屬之間並非不能輸血,而是不能直接輸血。 由於供血者和受血者的造血細胞的HLA(白細胞抗原)相似,受血者的免疫系統會把供血者的淋巴細胞當作“友軍”。 所以供血者的淋巴細胞將會在受血者體內大量繁殖,並逐漸反客為主,對其進行攻擊,從而嚴重破壞消化系統和造血系統,引發致死率極高的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相對於非直系親屬獻血來説,這種病在一級親屬(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女)中的發病率高達十到二十倍,且起病突然,進展迅速,病情嚴重,醫生很難在第一時間診斷出病情。 所以,即便是直系親屬相互輸血,也需要在輸血前將血液通過射線照射殺死有活性的淋巴細胞。 丈夫給妻子輸血 可致新生兒溶血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