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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2月28日 · 判決指出,廖女原在擔任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佐,自去年2月7日起在臉書、IG及 YouTube等平台替5歲的紅豆妹置入商業廣告、宣傳及薦證代言產品,廖女也常配合入鏡演 出,並收受勞務報酬,有商業行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 。 根據判決書,紅豆妹在一年判內,共接了104次業配。 廖女則辯稱,女兒雖然未成年,但仍是獨立個體,她只是代為管理粉絲專頁,初衷只是為 了替女兒紀錄生活點滴,後來爆紅才有經紀公司及廠商邀約廣告拍攝與業配,因女兒為未 成年,有些合作是必須以勞務報酬領據請款,所以才由她填寫,而酬勞也都作為女兒未來 的教育基金,身為母親她只是希望讓女兒做她喜歡的事。 至於入鏡演出,廖女則辯稱,她只是偶爾協助,並沒有額外收取個人報酬,並且從未影響 過本職工作。

  2. 2023年9月14日 ·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紅豆妹媽媽是否涉及兼職,業配行為算是單一次或長期性 等事實,仍有待釐清,對此,紅豆妹母親所屬單位桃園市警察局刑大人事室,已經發函向 銓敘部確認是否涉及兼職,以此作為是否移送公懲會的依據。 https://news.ebc.net.tw/news/amp/381488 - 是不是改先生經營就沒有問題了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 (ptt.cc), 來自: 111.255.103.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4651749.A.3CC.html. 推 i19890813: 爸爸滿好笑的 220.128.114.241 09/14 08:36.

  3. 2011年1月30日 · 回家還抱怨老爸只會睡覺、睡衣邋遢、才藝是代點名跟說相聲 然後就覺得他阿爸好沒用,跟勇之助的阿爸天差地遠 百般阻止他阿爸跟勇之助見面(嘛,當然是見了還演了一整集呢) 然後是這麼演的 勇 :小紅豆,我覺得你爸爸是個很棒的人噢,我媽也說他 ...

  4. 2023年12月28日 · 5歲小網紅「紅豆妹(阿豆)」業配文邀約不斷,讓身為警職兼女兒粉專管理者的廖姓媽媽惹上公務員是否兼職的疑慮,隨然廖女已經辭職,但近日懲戒法院判決出爐記過2次。 記者陳恩惠/攝影. 5歲小網紅「紅豆妹(阿豆)」業配文邀約不斷,讓身為警職兼女兒粉專管理者的廖姓媽媽惹上公務員是否兼職的疑慮,隨然廖女已經辭職,但近日懲戒法院判決出爐記過2次。 圖/翻攝自「紅豆妹(阿豆)」粉專. 廣告...

  5. 2023年9月14日 · 紅豆妹暴紅!女警媽「做1事」涉兼職 桃警送銓敘部判定. 2023/09/08 17:22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陳怡伶. 臉書粉專「紅豆妹(阿豆)」可愛又有趣的互動,擁有16萬粉絲,甚至還有不少業配找上門,但現卻傳出爭議,原來紅豆妹的母親是警職,根據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人員不得在外兼職,目前紅豆妹 ...

  6. 2023年9月9日 · 紅豆妹母親本身為警察職,不過因女兒太紅而有業配出現引發爭議。 (圖/翻攝自 紅豆妹(阿豆)臉書粉專)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規定「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 」。 對此,桃園市刑警大隊回應說明,刑大在8月底聽聞在人事室擔任偵查佐的廖姓同仁,自下班時間經營粉專、並播出和自己女兒「紅豆妹」的生活影片,疑似有置入商業廣告、代言產品的情事。...

  7. 2023年12月28日 · 在臉書擁有19萬追蹤的5歲網紅「紅豆妹」,鬼靈精怪的舉動讓她人氣高漲,吸引不少廠商找她業配,但因她的廖姓母親是警察,還被稱為「最美刑警 ...

  8. 根據判決書,廖女於2018年12月14日起任職於桃園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佐,該大隊辦理112年度經商及兼職兼課情形查核時,得知廖女的未成年女兒是網紅「紅豆妹」,經調查廖女在臉書、IG及YouTube上傳許多女兒的生活花絮,且有置入商業廣告、宣傳及薦證代言產品等行為,廖女也經常入鏡演出,收取勞務報酬,被認定為商業行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 在職期間幫女兒接了104次業配. 判決書中也指出,廖女自去年2月7日開始自今年9月前,共接了104次業配,除了親子相關用品外,還有花店、不動產等多種業配。 不過對此廖女辯稱,女兒雖然未成年,但仍是獨立個體,自己僅代為管理女兒的粉絲專頁,初衷只是為了替她紀錄成長的生活點滴,並沒有其他目的。 稱賺取酬勞都將作為女兒的教育基金.

  9. 紅豆妹(阿豆). 112,916 likes · 18,506 talking about this. 我是紅豆,2018年9月出生的天秤座囝仔!.

  10. 在臉書擁有19萬追蹤的5歲網紅「紅豆妹」,鬼靈精怪的舉動讓她人氣高漲,吸引不少廠商找她業配,但因她的廖姓母親是警察,還被稱為「最美刑警」,同時也是粉絲專業的實際管理者,違反公務人員不得在外兼職的規定,雖然她目前已辭職,但仍遭移送懲戒法院,全案日前判決出爐,記過2次。 紅豆妹爆紅,其臉書的影片內容當中,不乏有不少業配置入,但又因為紅豆妹的臉書是由母親經營,造成桃園警界議論紛紛,質疑是否涉及違法公務人員服務法中,公務人員不得在外兼職的規定,廖女因此遭桃園市政府移送懲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