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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2月16日 · 職業災害認定函釋. 被保險人參加後備軍人教育小組訓練,僅以訓練時發生之事故,依執行職務論。.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參加後備軍人教育小組訓練時發生之事故,准依勞工保險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之給付標準,給予保險給付,其範圍係指參加訓練時 ...

  2. 職業災害判定標準依據「業務遂行性」、「業務起因性」兩種概念,若皆具備即構成職業災害。職業災害分為勞工因為發生事故而遭遇到的「職業傷害」,以及因為長期執行職務所罹患的「職業病」。

  3. 2024年9月11日 · 職業災害可以分為「職業傷害」和「職業病」兩大類,雖然它們都屬於職業災害,但認定的方式有所不同。 (一)職業傷害的認定 職業傷害的認定相對簡單,通常發生在勞工執行工作活動時,受到立即性傷害。

  4. 被保險人經雇主指派參加進修訓練、技能檢定、技能競賽、慶典活動、體育活動或其他活動,由日常居、住處所或勞動場所出發,至活動完畢返回日常居、住處所或勞動場所期間,因雇主指派之活動及合理途徑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本法第七條 ...

  5. 2024年2月16日 ·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 (自111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 收合.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係屬納費互助之社會保險制度,亦具集體連帶分擔風險性質。. 當被保險人發生職業災害或傷病等保險事故時,可依規定申請醫療或現金給付之補償,使本人或遺屬得到適度之生活安全 ...

  6. 勞動基準法上職業災害的認定標準. 2012 年 10 月 30 日 張清浩 發佈留言. 職業災害,是指勞工因執行職務而遭遇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 民法第483條之1規定「受僱人服勞務,其生命、身體、健康有受危害之虞者,僱用人應按其情形為必要之預防。. 」,因此 ...

  7. 2022年6月8日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得準用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人員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 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

  8. 職業災害未認定前,勞工得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規定,先請普通傷病假,普通傷病假期滿,雇主應予留職停薪,如認定結果為職業災害,再以公傷病假處理。

  9. 2024年2月16日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簡介 收合.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今 (111)年5月1日施行,藉由制定專法,整合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的規定。. 該法除擴大納保範圍,將受僱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全部強制納保 ...

  10. 職業災害未認定前,勞工得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規定,先請普通傷病假,普通傷病假期滿,雇主應予留職停薪,如認定結果為職業災害,再以公傷病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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