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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局同時表示,房屋稅自住住家用房屋,須符合無出租或營業情形,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辦竣戶籍登記,以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全國合計3戶內,可享1.2%自住優惠稅率。 民眾移轉取得房屋如供自住使用,於申報契稅時,只要一併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即可完成房屋稅優惠稅率之申請。
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Yv2p5A5房屋稅新制113年7月1日起需設立戶籍,於114年3月22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可享3戶內自住1.2%優惠稅率。全國僅有1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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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該自住房屋設有戶籍(請檢附辦竣戶籍登記的戶口名簿影本)、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 (2)交易該自住房屋土地前6年內,未將該房屋土地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 房屋稅新制113年7月1日起需設立戶籍,於114年3月22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可享3戶內自住1.2%優惠稅率。全國僅有1戶 ...
房屋稅新制113年7月1日起需設立戶籍,於114年3月22日前辦竣 ...
- 房屋稅新制113年7月1日起需設立戶籍,於114年3月22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可享3戶內自住1.2%優惠稅率。全國僅有1戶 ...
2024年10月21日 ·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新制2.0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必須「設有戶籍」才能繼續享有自住房屋優惠稅率,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針對可能符合自住房屋條件但尚未設戶籍的房屋,於今年10月下旬主動寄發輔導通知書,提醒納稅義務人務必於114年3月22
房屋稅新制113年7月1日起需設立戶籍,於114年3月22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可享3戶內自住1.2%優惠稅率。. 全國僅有1戶自住稅率降至1%。. 房屋稅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自住用房屋新增須設立戶籍之規定,適用稅率為1.2%,若符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 ...
若要在當期房屋稅適用自住房屋稅率,則需要在當期3月22日前(適逢假日順延)將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戶籍遷入該屋,當期房屋稅才能以自住稅率課徵。
- 提高多屋持有成本。目的:加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利用者的房屋稅負擔,合理化房屋稅負。作法: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按 全國歸戶 及調高其法定稅率,且各地方政府 必須 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 全數累進 方式課徵(超過一定戶數全部適用較高稅率,非分別適用各級距稅率〔例如2戶以下均2.4%,3戶以上均3.6%,小財如有4戶房屋,則這4戶都會按3.6%課稅〕)。
- 全國單一自住減稅。目的: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作法: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排除房屋現值超過一定金額的房屋),稅率從1.2%調降至1%。
- 出租申報所得減稅。目的:鼓勵釋出空置房屋,增加租賃市場供給。作法: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含包租代管),法定稅率從1.5%-3.6%調降為1.5%-2.4%。
- 繼承非自願共有減稅。目的:因繼承成為共有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處分及利用上較難與其他共有人達成共識,致房屋未能有效利用,與自願購入房屋有所不同,應適度減輕非自願持有共有房屋者的稅負。
2024年6月17日 · 在新規定實施前,住宅用房屋根據是否為自住分為兩種稅率: - 自住房屋(登記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3戶以內,享有優惠稅率1.2%。 - 第4戶及以上則被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之間。 新政策實施後,將對自住房屋的持有稅率進行調整:
4 天前 · 因此特別提醒符合自住優惠稅率要件者,務必在114年3月24日前遷入戶籍,房屋稅真的省很大! 此外,針對自住房屋新增「戶籍要件」,不限於屋主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也可以,而直系親屬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養子女和孫子女等直系血親,以及岳父母、公婆、兒媳和女婿等直系姻親,但兄弟 ...
自住房屋優惠稅率 戶籍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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