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記帳士事務所登記查詢 相關

    廣告

搜尋結果

    • 112年度績優記帳士核定名冊。
    • 記帳士考試及格者執業流程說明:
    • → 取得記帳士考試及格證書(核發機關:考選部)→ 申請記帳士證書(核發機關:財政部)請領記帳士證書:填寫請領(補發、換發)記帳士證書申請書及記帳士履歷表。
    • → 登錄執業(承辦機關: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登錄執業:請填寫 記帳士登錄(登記)申請書及記帳士登錄表。登錄(登記)事項變更:請填寫 記帳士登錄(登記)事項變更申請書。
  1. 重要資訊:記帳士申請登錄及變更登錄(登記)案件,自96年2月1日起,由記帳士事務所所在地之國稅局辦理。 財政部核定臺北市績優記帳士名單 記帳士申請(變更)登錄相關規定及書表下載 (連結至財政部網站)

  2. 2024年2月5日 · 省、北、高、臺中公會會員名錄查詢 不可執業原因: 會計師未加入或設立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未加入省(市) 會計師公會之會員 上述兩者皆具 全國聯合會

  3. 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 聯絡資訊 與 服務時間 (點擊查詢) 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稅務問題,限辦公時間提供服務) ;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版權所有 ©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 x 768 建議使用Edge 、 Chrome或 Firefox瀏覽器

  4. 記帳士申請登錄時,應依規定檢具記帳士登錄(登記)申請書、記帳士登錄表【相關申請書及登錄表請按此下載】、記帳士證書影本、親筆簽名及印鑑。

  5. 攜帶應備證件及填寫記帳士登錄(登記)申請書,向記帳士事務所所在地之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 應備物品 一、記帳士登錄(登記)申請書。

  6. 一、會計師執業登記及事務所之登錄. 依據會計師法第5條、第8條及第12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經會計師考試及格,領有會計師證書、取得會計師資格者,得充任會計師;領有會計師證書者,應設立或加入會計師事務所,並向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及至少加入會計師事務所所在地之會計師公會為執業會員後,始得於全國執行會計師業務;會計師公會應將所屬會員入會資料,轉送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全國聯合會)辦理登錄備查。 另依據會計師法第17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及分事務所應向全國聯合會辦理登錄,相關登錄事項由全國聯合會擬訂,報請本會核定。 執業入會及事務所登錄相關法規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網) 會計師執業登記及事務所登錄之流程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網) 會計師執業入會查詢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網)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