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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4月19日 · 1. 原則上都要出庭作證:依刑事訴訟法第176條之1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案件,有為證人之義務。2. 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刑事訴訟法第178條規定,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拘提之

  2. 2021年5月25日 · 一定要去嗎? 」👩‍💻吳律師回覆:「證人的任務是把自己過去曾經親身所見👀所聞👂的事實,向 檢察官 / 法官 據實陳述。 」「但在實務中,也曾有證人被轉為 被告 的可能性,因此收到傳票,不可以掉以輕心,請謹慎處理。

  3. 2023年12月13日 · 證人有到庭作證的義務,凡居住於我國領域內,應服從我國司法權管轄之人(即享有司法豁免權之外交人員除外),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分國籍與身分,均有在別人案件中作證的義務,以助於司法機關發見事實真相。 國民法官法已於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國民法官法庭審理的案件係屬故意致人於死重大案件,證人未來就其所見所聞到法庭作證時,未來此類案件民眾到法庭向國民法官證述,將更肩負重大釐清事實真相的責任。 壹、作證義務.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案件,有為證人之義務。 (刑事訴訟法第176-1條)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刑事訴訟法第178條)

  4. 2021年7月14日 · 證人一定要 親自出庭,不可以找代理人或律師。 如果證人在開庭日有事不能出席,可以提前 用書狀向法院請假,請求法院另訂開庭日。 證人如果無故缺席未到,可能會被法院 處以罰鍰。 如果再傳不到,非但罰鍰可能加倍,甚至還有可能會 被拘提,不可不慎。 具結與偽證罪. 證人出庭的時候,法官在確認完證人身份之後,一定會做的事情就是請證人 具結。 具結的意思就是證人 宣示自己接下來的證詞都是真話,沒有說謊,否則願意受到偽證罪處罰。

  5. 證人可否不到庭?. 證人是對待證事實親自見聞的人,對犯罪的澄清及真實發現佔相當重要的地位,故凡居住在我國領域內,應服從我國法權的人,無分國籍身分,均有在他人為被告的案件中作證的義務。. 若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法院得科以新台幣 ...

  6. 2021年1月22日 · (一)到場義務. 證人既然是親自見聞事實的人,為了讓事實呈現,證人當然有到場的義務。 由於證人具有不可替代性,除非屬於刑事訴訟法第177條第1項 [10] 規定的「就訊」證人 [11] ,或有不能到場的情形,否則依同法第178條 [12] 的規定,證人經合法 傳喚 無故 不到場,得處 罰鍰 及命 拘提。 當事人、代理人、 辯護人 或 輔佐人 聲請 法院調查證據,而有傳喚證人的必要時,聲請的人應促使證人到場 [13]。

  7. Q:收到傳票要我去當證人,我一定要去嗎? 民眾有配合司法為證人之義務,不管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 證人受到合法的通知或傳喚,如果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是可能會被處以罰鍰的 !

  8. 2020年7月24日 · 如果證人現在或去過曾經擔任醫師、藥師、助產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作證的事實涉及執業過程中所知悉他人秘密之事項,要經本人同意,才可以繼續作證(刑事訴訟法第182條,至於民事訴訟法第307條則未限定 ...

  9. 刑事案件證人,有什麼權利與義務?.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前些日子有新聞報導:曾在總統府任職的一位陳姓高官,幾年前受到一家企業集團的梁姓前董事長的請託,幫梁某處理所涉的一件刑事官司,收取梁某一紙新臺幣六百萬元的支票 ...

  10. 接到法院證人的傳喚通知書,可以拒絕作證? 如果未到庭會如何? 為幫助法院發現真實,除有法律規定例外之情形,人人均有作證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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