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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2年4月15日 · 如果以普通輕型機車駕照騎普通重型機車是屬於and#34;越級駕駛and#34;的話請問是只要罰款1800~3600就好,還是會再以 ...

  2. 汽車駕駛人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小型車、普通重型或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者,處新臺幣六千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第一項第七款之駕駛執照並應扣繳之。

  3.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以往不少民眾常以輕型機車代步,領有汽車駕照就不用再考,直接可乘掛綠牌50cc輕型機車,有鑑於國內道路交通複雜,駕駛汽車跟機車確實有不同的技巧,112年5月3日修正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5款規定,自112年6月30 ...

  4. 欲考領小型車職業駕者,應持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滿3個月經歷,年滿20歲,並應補考職業駕駛執照應考之科目:筆試(機械常識),及格後參加路考(曲線進退、曲巷調頭),持自排車駕照報考者,須再加考(上坡起步、換檔穩定測試) 。

  5. 2020年11月25日 · 領有小客車駕照者,即可逕騎輕型機車上路嗎?自2016年起,輕型機車也需要路考,交通部公路總局已宣告2015年開始考的民眾不得逕行駕駛輕型機車,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遲未修正,導致屢次發生地方執法和中央規定不一的爭議。

  6. 第22條. 1.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一、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 二、領有普通駕駛執照,以駕駛為職業。 三、領有軍用車駕駛執照,駕駛非軍用車。 四、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普通重型機車。 五、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輕型機車。 但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十四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取得該汽車駕駛執照者,不在此限。 六、領有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普通重型機車。 七、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2.汽車駕駛人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小型車、普通重型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者,處新臺幣六千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3.第一項第七款之駕駛執照並應扣繳之。

  7. 2007年3月28日 · 領有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器腳踏車.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 罰新台幣1800元~3600元. (期限內一八OO元) (30日內二四OO元) (30日至60日三OOO元) (60日以上三六OO元)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2007-03-2900:06:32補充: 當然是真的1800~3600. 您大可去看看我的知識檔案. 及回答的許多問題. 2007-03-3002:08:25補充: 各位別混淆視聽讓發問者渾沌不明. 只要有輕機車駕照 (就是有機車駕照的一種)所以只算是越級駕駛 (不是無照算是有照只不過越了級)懂嗎?不懂的別再誤導. 除非您持機車駕照駕駛小型汽車就會罰6000元. 持機車駕照駕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罰60000元. 持小型汽車駕照駕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罰40000元.

  8. 領有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者,始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9. 汽車駕駛人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小型車、普通重型或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型 重型機車 者,處新臺幣六千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第一項第七款之駕駛執照並應扣繳之。

  10. 假如民眾機車駕照被執行吊扣或吊銷後,又乘普通重型輕型機車怎麼處罰?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4款規定,處罰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機車,新台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