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重要資訊3】110 年 7 月 27日起,進口 250 片以下口罩(醫用、非醫用或兩者合計),得於進口報單「輸入許可文件號碼」欄位 填寫免許可專用代碼「FT999999999998」,無須向本署申請輸入許可

  2. 一、本輸入許可證一經塗改即屬失效,貨品分類號列蓋有簽證機構校對章者除外。 二、本輸入許可證記有貿易資料,關係商業機密,請予保密,不得外漏或買賣。

  3. 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系統提供輸出入貨品、光碟製造機具申報備查、寢具備查文件、口罩輸入許及油脂輸入許可等,請點選法規及下方選項查看更多資訊。

  4. 明,檢附文件為案件送出申請後始可上傳);有申請專案申請書(函)登錄 者,請於檢附文件1 選擇貿易局核准發文字號,再將相關資訊輸入於檢 附文件文號登打視窗(小視窗)。

  5. 申辦流程. 1. 以一般帳號或工商憑證線上申請,登入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系統。 2. 點選「輸出/入許可證申辦作業」,並將檢附文件上傳至系統。 應備物品. (一)說明書. (二)交易文件. (三)產品型錄. (四)其他經本局指定之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資料到齊後,隨到隨辦。 聯絡窗口. 承辦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一)貿易管理組. 1.電話: (02)23510271. 2.傳真: (02)23217241、 (02)23965836. 3.地址:100057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點我看地圖. (二)高雄辦事處. 1.電話: (07)2711171. 2.傳真: (07)2811396. 3.地址:801604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03號2樓 點我看地圖. 我要線上申辦.

  6. 驗證碼輸入錯誤! 取消 寄出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民意信箱 常見問答 API English 字體: 小 中 大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協助廠商出口 拓銷資源 ...

  7. 自國外輸入物資時應檢附: 輸入許可證申請書。 印有報價人抬頭之賣方報價單一份,如係由國內廠商就地代理報價,應另檢送國外原供應商委託或授權代理報價之證明文件。 其他依規定應行附繳之文件。 修改許可證時應檢附申請書、註明修改項目等。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