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相關搜尋:

搜尋結果

  1. 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時效為 15 民法 125),如果有因他人不當得利而受有損失,必須在不當得利行為發生的 15 年內向對方請求返還;否則對方即可以主張時效消滅而拒絕返還。

  2. 2024年10月17日 · 不當得利的消滅時效是指受損方在法律上要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時限。 根據民法的規定,這一消滅時效對於當事人能否成功主張不當得利的請求權至關重要。

  3.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 三、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之。 四、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

  4. 2021年6月2日 ·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62號民事判決:. 「又無權處分他人之土地而受有處分土地之價金利益,係違反權益歸屬內容,致土地之所有權人受損害,並無法律上之原因,應成立不當得利(侵害所有權之不當得利類型),其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應自 ...

  5. 在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行使,在實務上有清楚之返還內容與返還範圍之二個不同的層次問題。 首先具體的應以原物,在其不能返還時,始以其價額抽象的決定其應返還的內容。

  6. 2023年6月13日 · 不當得利之要件與效力(民法第179條). 1. 要件:. (1) 無法律上原因:自始無法律上原因,或嗣後無法律上原因。. (2) 一方受有利益:包括現存財產增加或財產應減少而未減少。. (3) 他方受有損害:包括現存財產減少或財產應增加而未增加。. (4) 利益與損害間有 ...

  7. 民法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 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增訂之第 166-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 ...

  8. 如受損害之人所受之損害,係由於受益人犯罪所致,則受損害之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以回復其損害,自非法所不許。. 無法律上原因,並以知無法律上原因時現存之利益,為其返還義務之初始範圍(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項)。.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 ...

  9. 「1 無法律上之原因」(不當,不確定法律概念,規範要件)而「2 受利益」(得利,不論權利或單純利益,直接個別利益),「3 致」(直接因果關係)「4 他人受損害」者,應 返還其利益。

  10. 繼承權人之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及其消滅時效──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6號民事判決. 作者. 王怡蘋. 中文摘要. 被上訴人李 冶對上訴人李 有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該請求權應自何時起算?. 起訖頁. 22-30. 關鍵詞. 不當得利 、 非給付型不當得利 、 無權處分 ...

  1. 相關搜尋

    返還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