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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19年12月27日 · 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依法放假一日。. 勞動部今(27)日表示,為保障具投票權的勞工得以行使參政權,勞動部已指定選舉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所定放假日,因此, 109 ...

  3. 2024年1月9日 · 「總統大選」投票日為勞基法指定假日,勞工應放假一日,出勤應加倍工資. 大重點:投票日休假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 如果需要「投票日」出勤,工資怎麼算? 投票日當天原屬勞工「正常工作日」 投票日當天原屬勞工「休息日」 投票日當天勞工執勤「跨日班」 《104職場力》提醒:「2024總統大選」投票日出勤重點. 其他常見的「投票」常見問答:投票資格、投票所地點查詢. 哪些人具有投票資格呢? 我的投票地點在哪裡呢? 為什麼票會分「有效票」、「無效票」和「幽靈票」? 投票日當日「不能做」哪些事? 「2024總統大選」候選人名單、日程、投票應備物品這邊看! 「2024總統大選」候選人名單與號次. 2024年(即民國113年)將進行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選舉,日前中選會也以公告各候選人名單及號次:

  4. 2024年1月4日 · 雇主要求員工出勤會違法嗎?有關「選舉假」的常見問題,由專業的勞資顧問為您解答,請注意:「選舉假」的制度是確保勞工有充足時間行使投票權,具法定的強制性質,雇主應謹慎遵守相關法令,確保勞工的投票權益,避免遭裁罰唷!

  5. 2014年11月25日 · 勞工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或公民投票,雇主應如何給假?. 可否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 答案. 查為便利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勞工行使投票權,勞動部 107年11月8日勞動條3字第1070131460號公告 指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 ...

    • 投票日放假的依據
    • 投票日放假的屬性
    • 投票日放假時間算法
    • 投票日加班費怎麼算?有 6 種可能情況
    • 投票日與一般國定假日的差異

    我們先看勞基法的規定,投票日放假是屬於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 勞動基準法 105 年 12 月 6 日版本(一例一休版本)第 37 條第一項:「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 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修法理由明確指出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 係指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 」 中央主管機關曾針對投票日放假發布三次函釋: 1. 內政部民國 74 年 11 月 08 日(74)台內勞字第 357091 號函 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97 年 02 月 25 日勞動 2字第 0970130105 號令 3. 勞動部民國 106 年 12 月 11 日勞動條 2 字第 1060132365 號函 這三個函釋因 107 年 11 月 8 日勞動部...

    因為 投票權不能任意被剝奪,所以投票日放假的規定,主要是讓該日原本就是工作日的勞工,應該放假一日行使其投票權。 所以雇主若是要讓勞工在投票日出勤,就必須在 不妨礙勞工投票的前提下,取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並要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 但是這天若本來就是勞工的非工作日,勞工本來就可以去投票,因此就不再另外補假了。 而因為 投票權只能在當天行使 ,所以這天是 不能和其他工作天對調的。至於未滿 18 歲不具投票權的勞工,及外籍勞工,因為沒有投票權,所以當日雇主可不給假,出勤也沒有加班費。

    上述函釋已經很清楚的指出,所謂的放假一日,是指自午前 0 時至午後 12 時連續 24 小時。 因此,假設是投票日凌晨 0 點工作到早上 9 點,工作 8 小時,雖然半夜不能去投票,但是那天有出勤,仍然要給 8 小時一倍的加班費。 如果是早上 8 點工作到下午 5 點,一樣工時 8 小時,這時若勞工要前 2 小時去投票,10 點再上班,雇主不得妨礙,另再計算 6 小時加班費。 這裡要留意的是,若公司的工作時間有跨到曆日的,必須要做切割分別計算,有進入投票日 0 點至 24 點的部分,要採用投票日加班費算法。

    1. 不出勤

    就沒有加班費產生,也不能另扣,或是要求勞工補班。

    2. 工作日出勤

    就依國定假日算法,前 8 小時給予出勤時段一倍加班費。 若是原定正常工時 8 小時的前 2 小時去投票,之後的第 3~8 小時給予一倍,第 9~10 小時給予 4/3 倍,第 11~12 小時給予 5/3 倍。 因為工作時間的起迄是固定的,所以要用該原本工作時段的加班費率去計算,而不是用總出勤時數去計算。 舉例:原本正常工時,是上午 8 點到 12 點,休息一小時,下午 1 點到 5 點,共 8 小時。假設一員工前兩小時去投票,10 點上班,到 5 點正常工時結束,共 6 小時要給 6 小時 X1 的加班費。之後又休息一小時,從晚上 6 點加班到 10 點,這時晚上 6 點到 8 點要算 4/3 倍,8 點到 10 點要算 5/3 倍。 而不能以上午 10 點~晚上 8 點(含 2 小時休息)這 8 小時算 1 倍,之後的 2 小時算 4/3 倍,這是不行的。

    3. 休息日出勤

    則 依休息日算法計算出勤時數加班費,也不另外補假。 時段算法如同上述的概念,休息日是前 2 小時 4/3 倍,第 3~8 小時 5/3 倍,第 9~12 小時 8/3 倍。若勞工前 2 小時去投票,則回來上班後,前 2 小時就要用 4/3 倍計算,之後第 3~8 小時用 5/3 倍計算,超過 8 小時用 8/3 倍計算。

    1. 投票日不管是否出勤,都不另外補假

    若是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的休假日,或我們說的國定假日,碰到休息日或例假日時,是要另外補假一天的,但是 投票日碰到休息日或例假日則不補假。 可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3-1 條但書:「但不包括本法第 37 條指定應放假之日。」這裡的指定應放假之日,就是投票日,與第 37 條的休假(國定假日)不同。 為保障勞工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權益,勞動部 103 年 5 月 21 日勞動條三字第 1030130894 號令及 103 年 10 月 27 日勞動條三字第 1030132239 號令寫道,

    2. 出勤時段才有加班費

    大家熟知的國定假日做一給八,在此不適用。除非撞到國定假日,那天就視為國定假日才有適用。 做一給八的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87 年 9 月 14 日台 87 勞動二字第 039675 號函: 這函釋指的「休假日」,就是前述第 37 條的休假日(國定假日〉,與指定應放假之日(投票日〉是有區隔的。

  6. 2004年12月9日 · 有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本年十二月十一日立法委員選舉)給假原則規定: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各公民營事業單位對具有投票權勞工依下列原則給假:

  7. 選舉罷免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放假1日,工資照給。 另雇主因業務需要,在不妨礙勞工投票情形下,可徵得勞工同意於投票日工作,惟應就勞工回戶籍地投票路程遠近給予合理時間使勞工往返投票,並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給予加倍工資;至於無投票權的勞工是日毋須另行給假。 選舉日係供具投票權之人民投票,與勞動基準法國定假日供勞工作為休息有別,另查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故投票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1年4月6日勞動2字第1010130712號函釋)。 點閱數:12216. 資料更新:107-10-29 16:16. 資料檢視:113-10-28 09:36. 資料維護: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回上一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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