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 受僱者陪伴其配偶妊娠產檢或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檢及陪產假」七日。 「陪產檢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雇主依規定給付「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就其中逾五日之部分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但依其他法令規定,應給予「陪產檢及陪產假」逾五日且薪資照給者,不適用之。 補助業務,由中央主管機關委任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之。 產假(媽媽)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 8 星期;妊娠 3 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 4 星期;妊娠 2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 ...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1年6月4日 · 受僱者小孩出生日期為111年1月15日,若受僱者於111年1月10日起開始請「陪產假」5日至111年1月14日,因陪產假自111年1月18日起修改為「產檢及陪產假」、日數並由5日增加為7日,爰該受僱者至111年1月24日止,依法可另享有2日「產檢及陪產假」。

  3. 2015年1月15日 · 性別平等工作法所定「陪產檢陪產假」之規定為何?. 答案. 受僱者陪伴其配偶妊娠產檢或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檢及陪產假」七日。. 「陪產檢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雇主依規定給付「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就其中逾五日之部分得向中央 ...

  4. 2 天前 · 答案:若員工在其配偶懷孕產檢期間都未申請陪產檢假,則仍有7天額度可申請陪產假。可在配偶生產當日前後15天內任選7天工作日請陪產假,也就是從「開始請陪產假第一天」起算15日,但期間須包含生產當天,而最晚要在員工配偶生產日當天提出申請。

  5. 雇主依前項規定給付產檢假、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就其中各逾五日之部分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但依其他法令規定,應給予產檢假、產檢及陪產假各逾五日且薪資照給者,不適用之。

  6. 配合本法陪產假規定項次及請假日數調整,酌作文字修正。 民國 111 年 01 月 18 日 一、配合本法第十五條第五項,將陪產假更名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由五日增為七日 。 二、受僱者因陪產之請假,仍於原陪產假所定請假期間為之。

  7. 2.產檢假、產檢及陪產假及家庭照顧假: 部分工時勞工於請求產檢假、產檢及陪產假及家庭照顧假時, 依均等待遇原則,按勞工平均每週工作時數依比例計給(平均每 週工作時數除以 40 小時,再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並乘以 8 小 時)。

  8. 受僱者於其配偶流產,是否可請陪產假?. (懷孕期間流產,另一半是否有陪產假?. 發布科室:就業安全科. 一、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規定,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7日;受僱者陪伴其配偶妊娠產檢或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產檢及陪產假7日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