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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月18日 · 失業給付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發給。 勞工於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如有扶養無工作收入之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10%加給給付,最多計至20%。

  2. 第33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自被 ...

  3. 2020年6月23日 · 勞保局表示,被保險人如因投保單位歇業、解散或虧損、業務緊縮等原因而被資遣,即屬就業保險法所稱非自願離職,只要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就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被保險人在非自願離職退保前 3 年內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 1 ...

  4. 2013年12月6日 ·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處. 聯絡電話:02-8590-2866. 為保障受僱勞工的就業安全,勞工若因雇主欠薪、沒有按時發薪等事由離職,也符合就業保險法規定的非自願離職,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相關保險給付。. 勞委會表示,就業保險法有關非自願離職之規定,包括 ...

  5. 勞工於非自願離職離職退保後 2 年內,檢附離職證明文件或定期契約文件及國民身分證,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就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失業認定,經就服機構提供就業諮詢後,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參加職業訓練,完成失業認定轉請勞工保險局核發失業給付。

  6. 勞動部於近期作出行政函示,有關就業保險法所定非自願離職之各款情事,不因投保單位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而被排除認定,以充分保障被保險人失業給付權益。. 勞動部表示,就業保險法規定,有關被保險人因勞動基準法規定之離職情事,如雇主歇業或轉讓 ...

  7. 失業給付申請注意事項報你知!. 民眾一旦發生非自願離職,可以依法申請失業給付,紓解失業期間經濟壓力。. 勞動部提醒,民眾申請失業給付須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可先行向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洽詢或上網查詢應備妥的文件,以免往返費時 ...

  8. 2018年4月13日 · 勞保局表示,勞工非自願離職,依規定領取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就業保險基金會全額補助勞工原本應自付部分的健保費,以減輕失業勞工家庭的經濟負擔。.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勞工因非自願離職,符合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 ...

  9. 2009年1月23日 · 未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再參加就保後非自願離職,仍得依規定申領失業給付. 依就業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 ...

  10. 2006年6月7日 · 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者,再就業14日內自行離職,視為非自願離職,得依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1項規定請領就業保險給付。. 勞工因定期契約屆滿而離職,須「逾一個月未能就業」,才能以其為非自願離職,請領就業保險法之給付。. 為促進失業勞工之就業意願,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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