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A :勞工因天然災害致未出勤,或是居家工作之勞工因受有災情致無法提供勞務,由於不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 Q7:天然災害發生,公務機關(構)等及其他性質特殊事業勞工出勤及工資如何規範? . A:公務機關(構)、公私立學校、公用事業、郵電事業、交通事業及其他性質特殊之事業,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事項,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未有規定者,參照本要點辦理。 二、工資給付. Q1:勞工因天然災害原因無法出勤,工資應如何發給? . A:勞工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與勞動基準法有關「放假」之目的及概念不同,亦難歸責於雇主,然雇主本應照扶勞工, 宜不扣發工資。

  2. 2024年7月30日 · 勞動部在近期提醒: 勞工放颱風假未出勤,雇主可不給薪 ,但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特休假別請假處理,事後不能強迫勞工補班,或扣發全勤獎金、解雇等不利處分。. 我們接續「颱風假」相關議題,為您整理包括「 勞工放颱風假可不 ...

  3. 2023年7月31日 · 勞動部規定,若工作所在地或員工上下班必經之路,是宣布停班停課的地區,造成員工因天災無法上班,雇主就不得視員工為曠工、遲到,也不能強迫員工以事假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等。 因此,員工可以因出勤安全問題行使 “退避權”。 颱風假薪資計算. 重點一 :雇主可以於颱風假不給薪,這是完全合法的。 重點二 :依據勞動部制定的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雇主不能因員工在颱風假不出勤而扣員工全勤獎金、要求補班、強迫以其他假別處理,更不能以此理由解僱員工。 重點三 :颱風假額外的加班費或加發津貼由各企業自行衡酌規定。 重點四(颱風假加班費計算) :倘若颱風假當天為“休息日”,雇主就須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規定發放員工加班費。

  4. 2024年8月1日 · 相對地,若颱風假剛好是 「休息日」 時,雇主當然就要按照休息日加班相關規定,發給員工加班費。 計算公式為:當日薪水,前2個小時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4/3)×時數;後6個小時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5/3)×時數。

  5. 勞基法中有什麼颱風假規定嗎?我們必須先知道,颱風假其實不是假期!在《勞基法》所規範的的假期,其目的是為了讓勞工休養生息、促進家庭與社會生活為目的,而颱風假則是因為「不可抗力」而暫停出勤。

  6. 工時(休息、休假、請假) 工時制度及工作彈性化措施介紹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

  7. 2023年7月24日 · 勞基法40條: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勞工之假期。 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綜合來說,若因颱風天救災而在休假日出勤,則須給予 加倍工資 ,並於事後給予 補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