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113-06-06公告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辦理高雄市勞工權益基金涉訟補助

  2. 外送平台交通事故統計. 高雄市性別友善就業與照顧資源專區. 就勞動基準法事項諮詢,可洽07-8124613分機232、233或234. ※若為勞資會議事項 (包含勞資會議代表名冊等)諮詢請洽分機332或336. 一、為協助事業單位遵循法令,勞動部以常見勞動契約、工資給付、休假 ...

  3.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歇業事實認定與勞工訴訟補助 職場平權 就業服務 國際移工服務 身心障礙者權益與服務 勞動志工 勞工服務 行政資訊 廉政專區 統計資訊服務 預決算資訊 檔案應用申請 提升服務執行計畫 性別主流化專區 本局性騷擾防治專區 政府公開資訊

  4. 勞工權益、勞動檢查、勞工安全衛生行政等事項。 專線:8124651 勞退舊制專線:8125068#9 勞基法業務分機:232~234、241、249~250、282、284、286~289

  5. 安衛管理人員資格認定、勞工健檢(事業單位端) 217 勞工健檢(醫療事業端) 226 安衛家族、雄愛勞工輔導團 217、220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92、218 補助事業單位幼托 276 勞基法第34、36條備查 275 勞動條件科服務電話:07-812-4613 ...

  6. 如有專戶辦理疑義,可洽07-8124613轉222洽詢. 設立專戶. 若事業單位有下列狀況之一者,「須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並進行提撥」:. 有94年7月1日前到職,選擇舊制之勞工。. 有94年7月1日前到職,選擇新制但未結清舊制年資之勞工。. 有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 ...

  7. 為協助因職業災害造成家庭功能失調或生活困境之職災勞工家庭,及時獲得適當福利服務資源介入與支持渡過生涯困境,本局配合勞動部推動「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以個案管理專業服務模式,結合勞工福利及社會福利系統相關資源,提供職災勞工家庭

  8. 就業保險之立法目的旨在促進就業,協助受僱勞工於遭遇非自願性失業事故時,儘速重返就業市場,當運用各種促進就業工具仍無法協助渠等再就業時,始發給保險給付。

  9. 就業服務.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一項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應向當地主管機關【勞務提供地】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通報,未辦理者依同法第68條處以罰鍰,為避免雇主受罰及落實就業服務法促進國民就業立法意旨,再次提醒您應於資遣員工 離職之10日前辦理通報 ...

  10. 本局為保障勞工權益,服務廣大民眾及勞工朋友,特聘請高雄律師公會律師,每週一至週五分別於本局1樓申訴服務中心律師諮詢室及澄清服務中心1樓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有需要民眾,親洽諮詢。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