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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以下簡稱本大隊)置大隊長,承臺北市 政府警察局(以下簡稱警察局)局長之命綜理大隊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 員工;置副大隊長二人,襄理大隊業務。. 第 3 條. 本大隊設下列各組、中心,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行政組 ...

  2. 本局設各分局、保安警察大隊刑事警察大隊、交通警察大隊、少年警察 隊、婦幼警察隊、捷運警察隊、通信隊,其組織規程另定之。 第 10 條 本局為處理特定事務,得設置各種任務編組,其設置要點另定之。

  3. 本局設各分局、保安警察大隊刑事警察大隊、交通警察大隊、少年警察 隊、婦幼警察隊、捷運警察隊、通信隊,其組織規程另定之。 本月造訪人次 0 本月頁面瀏覽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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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第九條 本局設各分局、保安警察大隊刑事警察大隊、交通警察大隊、少年警察隊 、婦幼警察隊、捷運警察隊、通信隊,其組織規程另定之。 第十條 本局為處理特定事務,得設置各種任務編組,其設置要點另定之。

  6.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組織規程.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歷史沿革. 附件下載.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編制表. 法規異動. 修正. [修正]第三條. 本大隊設下列各組、中心,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行政組:業務管考、特定案件管制、公文考核、文書行政、公文收發. 、繕校印信、檔案管理、新聞業務、研究發展、車輛管理、武器彈藥. 裝備、通訊器材維修保養、被服管理、財產管理、工友(駕駛)管理. 、物品管理、出納管理、辦公處所管理、典禮集會、工作簡化等業務. 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二、督察組:員警服務、警備治安、春安工作、勤務督導、風紀監察、聯. 合警衛、警察常年訓練、警察個人訓練、警察組合訓練、特勤訓練、 教育進修、保防組織部署、保防教育宣導、公共機密維護、安全維護.

  7. 本局設各分局、保安警察大隊刑事警察大隊、交通警察大隊、少年警察 隊、婦幼警察隊、捷運警察隊、通信隊,其組織規程另定之。 植根公司首頁 | 合作提案 | 隱私權聲明 | 著作權聲明 | 常見問題

  8. 組織架構圖. 本大隊隸屬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置大隊長,承警察局局長之命,綜理大隊業務,置副大隊長、技正,襄理大隊業務,下設8組、2室、1中心、9偵查隊及1中隊,組織架構圖如下:. 大隊部 包含大隊長、副大隊長、技正。. 本大隊各單位職掌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