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一、 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之補助按本表規定報支。 但各主管機關得 在本表規定數額範圍內視經費狀況自行核酌支給。
一、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之 補助按本表規定報支。但各主管機關得在本表規定數額範圍 內視經費狀況自行核酌支給。 二、各級地方政府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之補助,準用 本表規定報支。
中央各機關( 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 單位:美元. 間適用新規定,但於新規定出國期間適用新規定之補助總額低於適用舊規定者,得適用舊規定。
1、 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之補助按本表規定報支。 但各主管機關得 在本表規定數額範圍內視經費狀況自行核酌支給。
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 中華民國91年1月23日行政院授主忠字第091000607號函修訂中華民國93年10月5日行政院院授主忠字第0930006199號函修正.
一、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 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 實習人員之補助按本 表規定報支。但各主管 機關得在本表規定數 額範圍內視經費狀況 自行核酌支給。二、各級地方政府派赴國外 進修、研究、實習人員之 補助,準用本表規定報 支。三、本表修正生效後,出國
一、 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之補助按本表規定報支。 但各主管機關得在 本表規定數額範圍內視經費狀況自行核酌支給。
111.11.16-行政院修正「中央各機關 (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3數額表.odt. 111.11.16-行政院修正「中央各機關 (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4修正 ...
中央各機關( 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 中華民國102 年9 月4日行政院院授主預字第1020102193 號函修正,並自103 年1月1日生效.
一、出國期間(依曆計算,以下同 )在十五日以內者,每日按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七點第一項由行政院另定之「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以下簡稱日支數額表)全額 支給。但有供膳宿、供宿不供膳、供膳不供宿情形者, 分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