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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為建立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制度,特訂定本要點。 二、中央機關首長宿舍之督導、調配、管理法令之研擬、訂定等事項, 以財政部為主管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國產署)為執行

  2. (一)首長宿舍:供二級以上機關首長、副首長及三級機關、學校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含比照 或相當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首長、校長,任本職期間借用;其借用及管理方式 ,依中央

  3. 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要點. 公布修正日期: (103-12-17) 第1點. 為建立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制度,特訂定本要點。 第2點. 中央機關首長宿舍之督導、調配、管理法令之研擬、訂定等事項,以財政部為主管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以下簡稱國產署)為執行機關。 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管理機關:指經管首長宿舍之各機關。 (二)出借機關:指出借首長宿舍予借用人之機關。 (三)承德首長宿舍:指國產署經管位於臺北市承德路,專供中央機關、學校借用作為首長宿舍之國有房地。 (四)借用機關:指向國產署借用承德首長宿舍之機關。 第3點. 中央機關建置首長宿舍,應優先調配經管之公有宿舍;未能調配時,得向國產署申請借用承德首長宿舍,或申請撥用公有房舍建置之。

  4. 行政院112年9月15日訂定「中央機關眷屬宿舍管理要點」、修正「宿舍居住事實查考及認定作業原則」第2點、停止適用「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要點」及該院9則函釋,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 中央機關眷屬宿舍管理要點 (自114年1月1日生效) 中央 ...

  5. 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 所有條文. 一、為建立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制度,特訂定本要點。. 二、中央機關首長宿舍之督導、調配、管理法令之研擬、訂定等事項,以. 財政部為主管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國產署 ...

  6. 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要點 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2 月 05 日

  7. 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要點. 一、 為建立中央機關首長宿舍制度,並統籌管理運用,特訂定本要點。. 二、 首長宿舍之規劃、興建、購置、分配、管理等事項,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以下簡稱人事局) 為主管機關;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以下簡稱住福會)為承辦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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