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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即為通稱的考績獎金。. 若能符合相關條件(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一款),除新學年度即可晉本薪或年功薪一級外,亦可獲1至2個月薪給總額之獎金。. 計算方式如下,月薪對照表如圖1:[(本薪)+(各式加給)](若已達年功薪最高級 ...

  2. 國小按日計薪代理教師其年終工作獎金支給方式如下: 一 發給年度中未曾代理,只有在12月份到校代課3天,應依12月份日薪× 3 ×1.5× 1/12。

    • 教師之待遇,依本條例行之。
    • 教師之待遇,分本薪(年功薪)、加給及獎金。
    •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如下: 一、公立學校: (一)國立學校為教育部。 (二)直轄市立學校為直轄市政府。 (三)縣(市)立學校為縣(市)政府。 二、私立學校: (一)專科以上學校為教育部。 (二)高級中等學校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教育部。 但縣 (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其業務.
    •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本薪:指教師應領取之基本給與。 二、年功薪:指高於本薪最高薪級之給與。 三、薪級:指本薪(年功薪)所分之級次。 四、薪點:指本薪(年功薪)對照薪額之基數。 五、加給:指本薪(年功薪)以外,因所任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之. 不同,而另加之給與。 六、薪給:指本薪(年功薪)及加給合計之給與。
  3. 其他人也問了

  4. 教師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方式一覽表. 樣態. 支給基準. 教師兼任主管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其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方式: 考核年度內教師經聘兼為主管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者,其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

  5. 教師在考核年度內因職務異動致薪給總額減少者其考核獎金之各種加給均以所任職務月數按比例計算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核獎金其薪給總額以最後在職日之本薪年功薪及其他法定加給為基準計算之

  6. 海闊天空. 先感謝板上的前輩老師們 之前很幸運的從學校主任得知 消息只要12月有公費臨代整日 就可以申請年終獎金 有先爬過文但還是覺得自己的計算方式不太對 想請教老師們我從10月到12月共有全日的代課8天 這樣的話年終獎金是如何計算呢 ...

  7. 教師失蹤自失蹤之日起至民法第八條所定期限屆滿之日止得發給本薪年功薪)。 教師曠職或請事假超過規定日數者以時計算累積滿八小時以一 日計並按第六條第二項所定計算方式扣除其曠職或請事假超過 規定日數之薪給。 第 2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