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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pdf.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主 旨:修正「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電信管理法」第 52 條第 4 項。. 告事項:修正「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如附件。.

  2. 現行「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係由交通部訂定,並因應電信自由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通訊傳播技術發展、國際趨勢及國內需求歷經數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一百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並自一百零九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為配合電信管理法施行,對於無線電頻率之規劃及管理,應確保頻率之和諧有效使用,符合公眾便利性、公共利益及必要性,參酌國際電信聯合會(以下簡稱ITU)頻率分配建議案,及考量各政府機關、產業之頻率使用需求,爰修正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 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 壹、使用說明. 一、無線電頻率與波段.

  3. 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10 月 28 日

  4. (三) 頻率分配 表修訂:為 參 照 ITU 無線電規則第三 區域 頻率 分配規定及國 內 通訊傳播產業需要,適 時辦理 「中華民 國 無線電頻率分配 修訂 ,以 供 使用 者申請 與權責機關

  5. 一、 本部於112年4月24日進行「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無線電頻率供應計畫」規定之修正草案預告,預告期間持續蒐集各界修正意見, 至6月26日意見徵詢截止,本部收到共17份修正意見。

  6. 列印. 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 中華民國103年3月14日 修正. 壹、前言. 無線電頻率是各種無線電波的基本特性,為自然界珍貴且有限的資源. ,應予珍惜而予審慎規劃管理以期發揮最大效用。 聯合國文教組織所屬國際電信聯合會(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 cation Union─ITU ,以下簡稱電聯會)為確保無線電頻率的合理使. 用,並避免不同國家無線電電台間發生妨礙性干擾,將世界劃分為三. 區(如伍、頻率分配表使用說明三、(一)區域與地區),並依各類. 業務特性劃分為固定、行動、廣播(含電視)、業餘、航空、衛星、 助航、定位等共三十七種業務,實施無線電頻率之分配及無線電頻率. 指配之登記,並制訂無線電規則(Radio Regulation),供各國制訂.

  7. www.motc.gov.tw › uploaddowndoc1090207

    (三) 頻率分配表修訂:為參照 ITU 無線電規則第三區域頻率 分配規定及國內通訊傳郸產業遻要,適時辦理 「中華岙國 無線電頻率分配表 」之修訂,层供使岦者岫請與權責機關

  8. Q01如何索取「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 A:「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的所有內容都已刊登在本會網站免費提供民眾瀏覽或下載參考,您可至 首頁>服務與推廣>相關連結>主題網站>頻率資料庫查詢>下載 交通部中華民國頻率分配表 檔案 。

  9. 為前揭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之訂定機關。 本部於九十一年訂定「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其後因應 電信自由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通訊傳播技術發展、國際趨

  10. 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修正草案總說明 交通部依電信管理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考量全球主要國家,包括美 國、加拿大、巴西、韓國、英國、歐盟等,均已規劃開放6GHz頻段供WiFi 6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