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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受內政部委託經營管理二二八國家紀念館,期望在二二八國家紀念館這個人權交流平台,透過辦理展覽、座談會、音樂會、影展、研討會、出版品及人權國際交流等各項多元活動,達到對自由、民主、人權與和平等普世價值的推動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是 中華民國 行政院 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於1995年10月設立的公設 財團法人 機構,創立初期工作重點在於處理對 二二八事件 的賠償、紀念活動與撫慰,2009年起經營 二二八國家紀念館。 建立. 維基文庫 中的相關原始文獻: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1990年11月29日, 中華民國行政院 成立「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專案小組」,研議有關善後處理問題,先後公布研究報告及成立二二八建碑委員會,並指定內政部辦理申報核備此一事件受難者之人數 [ 1 ]。 小組召集人 邱創煥 表示,建議進一步蒐集資料,並公布真相、成立專館、專室或紀念館,以及查尋失蹤人口 [ 2 ]。
本會簡介. 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後,中國政府派遣不諳台灣民情之陳儀為行政長官,肩負接收治台重任,未料源至中國人治社會的霸權劣習,導致施政偏頗、歧視台民、外加官紀敗壞,產銷失調、物價飛漲、失業嚴重,讓民眾不滿情緒瀕臨沸點。 1947年2月27日,專賣局人員在台北因查緝私菸,打傷女販,誤殺路人,激起民憤。 次日,群眾聚集遊行示威要求懲兇,竟遭槍擊,死傷數人,也點燃了全台灣抗爭怒火。 為解決爭端,各地仕紳組成處理委員會,居中協調,提出改革要求。 陳儀卻以仕紳為奸匪暴徒,向國民政府請兵來台鎮壓、清鄉,數月之間,即造成民眾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害,世稱二二八大屠殺事件。 而其後遂行之清鄉、實施戒嚴,及為鞏固蔣介石威權統治的白色恐怖政策,深深地影響了社會的和諧,更阻礙了台灣朝向自由、民主邁進的步伐。
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原「臺灣教育會館」,落成於1931年日治時期,共計有6回臺灣美術展覽會及4回臺灣總督府美術展覽會在此舉辦,是臺灣近代美術發展的歷史現場。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是中華民國 行政院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於1995年10月設立的公設財團法人機構,創立初期工作重點在於處理對二二八事件的賠償、紀念活動與撫慰,2009年起經營二二八國家紀念館。
一、緣起. 台北二二八紀念館前身為「臺北放送局」。 1930 年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為發展臺灣的廣播事業,於現址成立臺北放送局。 1931 年臺灣放送協會成立,廣播業務即移交該協會經營。 1945 年國民政府接收後,改為臺灣廣播公司。 1947 年二二八事件發生,當時的廣播電台扮演著黨政軍各界人士宣傳政令,和民眾代表報告事件處理近況的重要角色。 1949 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改為中國廣播公司。 1972 年中廣新建廳舍完成,交還臺北市政府,成為臺北市政府公園路燈管理處辦公廳舍。 1996 年市府基於這棟建築物在二二八事件中的重要地位與歷史意義,選定作為台北二二八紀念館的館址。 二、開館. 台北二二八紀念館於1997年2月28日,二二八事件發生50週年時正式開館。
單位簡介. 二二八國家紀念館的設立,是二二八平反運動歷經重重艱難才得以建立的新里程碑,二二八事件平反過程不僅篳路襤褸,它更是臺灣人步步掙脫被殖民、反抗高壓威權以迄追求民主人權的重要啟蒙與實踐經驗,這珍貴的民主啟蒙與實踐經驗如何透過二二八國家紀念館的持續運作,達到良好而有效的歷史傳承,並進一步啟發整體社會向更具智慧與前瞻性的未來邁進,是國家館責無旁貸的任務。 肩負多重使命的二二八國家紀念館,既是無數臺灣民主前輩們流血流淚、甚至犧牲生命才得來的社會資源,它將在既有的基礎上持續開拓、結合多方面可能的資源,使其運作更符合臺灣社會的現實與理想層面。 相關活動. 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常態展. 2019/01/02~2026/12/31. 觀眾服務設施. 廁所. 哺集乳室. 電梯. 諮詢服務臺. 無障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