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二代健保法條 相關

    廣告
  2. 分析解說及二代健保之制度下,一般保費及補充保費之費基進行說明,提供各項應注意事項及實務操作. 本課程主要以「勞保費、健保費及加班費」為主軸,針對勞動法規中對於勞保及加班費之相關規定進行

搜尋結果

    • 34 條

      • A:依健保法第 34 條規定,每月支付薪資所得總額 > 受僱員工當月投保金額總額, 應依補充保險費率(110年起為 2.11%),由投保單位自行計算並列印繳款書,按月繳納。
      www.nhi.gov.tw/ch/dl-26432-f744a781bf4043618d0bd5b4a4c5518a-1.pdf
  1. 健保會應於各年度開始三個月前,在前條行政院核定之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圍內,協議訂定本保險之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方式,報主管機關核定;不能於期限內協議訂定時,由主管機關決定。

    • 所有條文

      全國法規資料庫提供所有條文的完整法規內容,方便查詢與參考。

    • 條號查詢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 ...

  2.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 EN. 第 3 條. 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所稱所得及收入,規定如下:. 一、獎金:符合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類規定應納入薪資所得項目,且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之具獎勵性質之各項給予,如年終獎金、節 ...

  3. 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 常見Q&A. Q1:哪些所得要繳補充保險費? A :自102 年1 月1 日起, 投保單位及保險對象除負擔現有一般保險費外,還要依下列狀況計收補充保險費,說明如下: (1) 投保單位(雇主) 每月支付薪資所得總額( 申報所得稅格式代號50、79A、79B)與單位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的差額,應按補充保險費率2.11%( 自110 年1 月1 日起)自行計算補充保險費,按月繳納給健保署。 (2) 保險對象( 個人) 有6 項所得應計收補充保險費,整理如下表: Q2: 投保單位( 雇主) 補充保險費每月如何計算及繳納?

  4. 第 1 條. 本辦法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以下稱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所稱給付時,指實際給付、轉帳給付或匯撥給付之 時。. 第 3 條. 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所稱所得及收入,規定如下: 一、獎金:符合所得稅法 ...

  5.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4 條. 第一類第一目至第三目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每月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逾其受僱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時,應按其差額及前條比率計算應負擔之補充保險費,併同其依第二十七條規定應負擔之保險費,按月繳納。 法條.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及法律諮詢之服務。 若有任何法律上的疑義,建議您可逕向發布法規之主管機關洽詢。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6. 88 二代健保實施前應給付之所得,因爭議遲延至二代健保實施後給付,應如何扣取補充保險費? 104-09-01 89 扣費義務人於扣取補充保險費後,應通知保險對象。

  7.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重要政策-二代健保-Q&A. 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 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 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更多資訊. 臺北業務組. 基隆聯絡辦公室. 宜蘭聯絡辦公室. 金門聯絡辦公室. 連江聯絡辦公室. 北區業務組. 桃園聯絡辦公室. 新竹聯絡辦公室. 竹北聯絡辦公室. 苗栗聯絡辦公室. 中區業務組. 豐原聯絡辦公室. 沙鹿聯絡辦公室. 彰化聯絡辦公室. 南投聯絡辦公室. 南區業務組. 新營聯絡辦公室. 嘉義聯絡辦公室. 雲林聯絡辦公室. 高屏業務組. 岡山聯絡辦公室. 旗山聯絡辦公室. 屏東聯絡辦公室. 東港聯絡辦公室. 澎湖聯絡辦公室. 東區業務組. 玉里聯絡辦公室. 臺東聯絡辦公室. ::: 首頁. 重要政策. 二代健保.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