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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訂於113年7月24日召開「北宜高速公路坪林行控中心專用道開放供外來旅客 (每日最多4,000車次)環差共同管理協調會報」第80次會. 113-07-16.

  2. 國道1號南向鼎金系統至高雄交流道(九如路出口)路段,自110年8月31日起,每日7-12時及16-20時開放外側路肩供小型車行駛.

  3.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簡稱 高速公路局 、 高公局 )是 中華民國交通部 直屬機關,負責所有 中華民國國道 ( 高速公路 )的新建、管理、養護及營運。 歷史 [ 編輯]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公務車. 1960年代末到1970年代, 中華民國政府 在 臺灣 開始了一連串 國家級基礎建設工程 ,其中包括了臺灣第一條高速公路 中山高速公路 的興建。 1970年6月8日,為了興建中山高速公路, 行政院 責成 中華民國交通部 成立「 交通部臺灣區高速公路工程局 」。 1971年8月14日,中山高速公路正式動工。 1978年10月31日,中山高速公路全線通車;同年12月1日,交通部臺灣區高速公路工程局改制為「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由工程機關改制為管理機關。

  4. 60年代,臺灣為基礎建設而大興土木,為專責辦理十大建設之首的中山高速公路,民國59年6月8日正式設立「交通部高速公路工程局」,於67年10月31日完成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北起基隆、南迄高雄的通車使命。. 基於中山高通車以後的營運管理需求,高速公路 ...

  5.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簡稱 高速公路局 、 高公局 )是 中華民國交通部 直屬機關,負責所有 中華民國國道 ( 高速公路 )的新建、管理、養護及營運。 歷史 [ 编辑]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公務車. 1960年代末到1970年代, 中華民國政府 在 臺灣 開始了一連串 國家級基礎建設工程 ,其中包括了臺灣第一條高速公路 中山高速公路 的興建。 1970年6月8日,為了興建中山高速公路, 行政院 責成 中華民國交通部 成立「 交通部臺灣區高速公路工程局 」。 1971年8月14日,中山高速公路正式動工。 1978年10月31日,中山高速公路全線通車;同年12月1日,交通部臺灣區高速公路工程局改制為「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由工程機關改制為管理機關。

  6. 以服務民眾為中心的「人本交通」,作為本部施政願景,. 以「安全」、「效率」、「品質」及「綠色」等4大面向為主軸,. 期使施政內容更貼近民眾期許。. 人本交通. 與民同行 / 連結共好. 以服務民眾為中心的「人本交通」,作為本部施政願景,. 以「安全 ...

  7. 公路局致力於省道公路工程、公路運輸管理及公路監理業務,簡政便民。 業務範圍分為公路工程、公路運輸、公路監理三大類別,提供民眾便利且安全的服務。

  8. 為利促進及活化政府資料應用並提升政府資料品質及價值,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本局)彙整國道即時及歷史交通資訊,開放「交通資料庫」(以下簡稱本資料庫)供產、官、學、研各界免費下載加值應用,以利用路人獲取更多元之服務,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9. 然而,設置於交通建設之公共藝術,尤其是高速公路的鄰近空間,除了考量作品的「藝術性」與「公共性」,更需優先考量駕駛者之行車安全、行進中之視覺衝擊等,因此高速公路的公共藝術相當獨特。

  10. 交通部公路局 (簡稱 公路局 )為 中華民國 交通部 的直屬機關,主要業務為掌管全國 省道 級公路之規劃、測量、新建、施工、養護美化,還負責全國公路 監理 業務,包含 車輛牌照 與 駕駛執照 之核發、以及執行車輛規格檢驗。 歷史 [ 編輯] 中國大陸時期 [ 編輯] 1928年 國民革命軍北伐 成功後,公路相關業務由 國民政府鐵道部 主管。 1931年,公路相關業務改為 全國經濟委員會 主管。 1938年1月1日鐵道部裁撤併入交通部後,交通部成立 交通部公路總管理處 掌管全國公路相關業務 [1] 。 1938年2月,陝甘運輸管理局更名為西北公路運輸管理局。 1941年7月,公路交通機構改歸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 戰時運輸統制局。 1943年1月,公路運輸機構復歸交通部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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