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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9月13日 · 定型化契約是什麼?. 和非定型化契約有什麼差別?.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消保法)定義:企業經營者為與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所提出「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作為契約內容之全部或一部分而訂立之契約。. 定型化契約條款不限於書面,其以放映字幕 ...

  2. 2024年5月8日 · 定型化契約(亦稱定期化契約)是我們日常事務中經常遇到的法律行為。 不論是在線上購物、訂票,還是租賃或購買房屋和車輛,企業經營者為了簡化交易過程,往往會指示顧客在定型化契約的指定位置簽字,跟你說「請在這裡簽名」,或在網站上提供一個「全部同意」的選項供用戶勾選。 這類做法可能會導致重要條款被忽視,如果未仔細審查就草率簽署,可能會引起消費者權益的爭議。 (1) 定型化契約和非定型化契約有什麼不同? 定型化契約有三大類型!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消保法)定義:定型化契約是由企業經營者「預先擬定」契約文本,其目的是為了與多數消費者進行相同類型的交易。 這些契約條款可以包括在合約的全部或部分中,並可以透過各種方式展示,包括書面,放映字幕、張貼、牌示、網路公告等其他方式表示者。

  3. 消費者保護法所規定的定型化契約,其特徵如下: (一)契約條款方面:契約條款由一方當事人之企業經營者單方面所擬定。 定型化契約的根本問題,在於企業經營者經常利用其優越的經濟地位,訂定有利於己而不利於消費者的契約條款,造成締約雙方當事人 ...

  4. 所謂定型化契約條款,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七款規定,是指企業經營者為與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提出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 其意義如下: (一)以定型化契約條款為限:定型化契約中的條款可以分成定型化契約條款及個別磋商條款兩種。

  5. 定型化契約 (英語: standard form contract, contract of adhesion, leonine contract, take-it-or-leave-it contract, boilerplate contract)又稱為 附合契約[註 1][1],於中國大陸稱 格式合同,另有稱 附和契約 、 定式契約 、 附從契約 及 標準契約 或稱 盟約 等,指由一方當事人預先擬定 ...

  6. 2022年8月11日 · 定型化契約指的是由 簽約的一方當事人通常為企業或廠商預先擬定好契約的內容 並未經過雙方協商 的簽約方式。 如果另一方同意簽訂該契約,則 必須同意所有契約中的內容,不得任意修改。 定型化契約通常用於 企業或廠商與大量且不特定的消費者簽約 時,為了追求方便與高效率而使用,但因為消費者不能任意更改定型化契約的內容,為了保障消費者的權利, 民法§ 247-1 和 消費者保護法§ 11 ~ 17-1 皆有針對定型化契約做出一定的規範與限制。

  7. 謂定型化契約,係指由契約一方當事人預先擬定交易條款的契約,但消保法所稱 的定型化契約,則限定一方當事人為企業經營者,而締約相對人則限定於消費者。消保法第2 條第9 款規定:「定型化契約:指以企業經營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約條

  8. 格式合同 (英語: standard form contract, contract of adhesion, leonine contract, take-it-or-leave-it contract, boilerplate contract)又稱為 附合契約[ 註 1 ][ 1 ],于台湾称作 定型化契约,另有稱 附和合同 、 定式合同 、 附從合同 及 標準合同 或稱 盟約 等,指由一方當事人預 ...

  9. 按 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9款 [1] 規定,定型化契約是「指以企業經營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作為契約內容之全部或一部而訂立之契約。 」現代社會消費交易大量,多半不採傳統雙方個別一對一討論契約細節的交易模式。

  10. 格式合同 (英語: standard form contract, contract of adhesion, leonine contract, take-it-or-leave-it contract, boilerplate contract )又稱為 附合契約 [註 1] [1] ,于台湾称作 定型化契约 ,另有稱 附和合同 、 定式合同 、 附從合同 及 標準合同 或稱 盟約 等,指由一方當事人預先擬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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