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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署長信箱. 10050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MAP 電話:02-2395-9825. 防疫專線: 1922 或 0800-001922 (全年無休免付費) 聽語障服務免付費傳真: 0800-655955. 國外可撥打 +886-800-001922 (自國外撥打回國須自付國際電話費用) Copyright © 2024 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 All rights reserved ...

  2. 2024年4月23日 · 依疾管署疫情監測資料顯示,近期類流感疫情呈緩降趨勢,故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之使用條件自本年5月1日起,將恢復為重症個案及感染後易併發重症之高風險群等,包括(1)符合「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2) 新型A型流感通報病例、(3)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

  3. 2024年3月26日 · 由於近期流感與COVID-19共同流行,如遇有就醫之類流感患者,除可用COVID-19快篩輔助判斷外,應加強詢問病患相關疾病史(如重大傷病或慢性病等),並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

  4.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 適用日期:111 年12 月1日起. 公費藥劑使用對象,倘非本國籍人士,除通報流感併發重症及新型A型流感等法定傳染病人外,應有居留證【18 歲( 含)以下孩童其父母需一方為本國籍或持有居留證】,經醫師診察研判符合下列1 至8項治療性用藥條件者,無須進行快篩,即可視病患狀況與依藥劑仿單說明及其專業判斷,開立適當之公費藥劑(吸入或口服劑型皆可)給予病患使用。 一、 「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 屬第四類法定傳染病需通報於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 註:選填此項者需填寫法傳編號. 二、 「 新型A 型流感」 通報病例( 屬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需通報於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 註:選填此項者需填寫法傳編號. 三、 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 領有國民健康署核發孕婦健康手冊之婦女)

  5. 疾病管制署表示,為防範今(103)年秋冬流感疫情,自今年12月1日起至明(104)年3月31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適用對象,除原有對象外,再增加「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及「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二類,並將視疫情狀況隨時調整

  6. 2023年9月28日 · 由於本年流感可能與COVID-19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用COVID-19家用快篩輔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

  7. 疾管署今(24)日表示,為因應2022-2023年流感流感流行高峰期之防疫需求,經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討論決議,自今(2022)年12月1日至明(2023)年3月31日期間,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下稱公費藥劑)使用條件,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

  8. 由於目前流感與COVID-19在社區中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先用COVID-19家用快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

  9. 2024年4月23日 · 依疾管署疫情監測資料顯示,近期類流感疫情呈緩降趨勢,故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之使用條件自本年5月1日起,將回復為重症個案及感染後易併發重症之高風險群等,包括 (1)符合「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 (2) 新型A型流感通報病例、 (3)孕婦經評估需 ...

  10. 2024年9月30日 · 流感疫苗無論公費、自費及廠牌,均取得我國上市許可證並經檢驗合格,對流感保護效果一樣,民眾可以放心施打。 公費流感疫苗 讀者朋友或許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