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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二、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 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其超過者,以事假抵銷。 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 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 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

  2. 根據內政部的 函釋,為鼓勵勞工自我進修、參與檢定,若勞工參與和職務有關聯的 技能檢定考試 (限於依 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辦理者),雇主也應給予其公假。 請公假可以領薪水嗎? 勞工請假規則§ 8 有明文規定公假期間的薪水必須照常發給,所以雇主是不得因為員工請公假,而任意扣薪(包含全勤獎金)。 讓法律人 APP 幫你實現「法規隨手查自由」! 免費的法律人 APP 有超過 10,000 部全國法規、函釋、座談、決議、裁判、行政函釋與法律用語,不論是就業保險法、勞基法、勞工退休金條例......都一應俱全,讓你隨時隨地都能查找需要的法學資料! 趕快來載吧~ 結語:本文為大家整理了公假的定義,以及常見的職場上應給予公假的情形,希望能幫助大家更了解公假的相關規定,保障自己的勞動權益!

  3. 2022年12月9日 · Q8:被選為「國民法官」,可以請公假嗎?. 首先要和大家說明,其實在 勞工請假規則 當中,並無特別規劃出「公假」的假別,因此並不像 婚假 、 喪假 、 特休 、 事假、病假 、 生理假 等假別有特別條目說明,僅是在 勞工請假規則第8條 當中提及:「勞工依法 ...

  4. 2022年2月24日 · 關於公假的相關規定其實散見於各法令中,但最常見的是6種情況:教育召集、役男體檢、出庭作證、性騷擾案件特別規定、出席勞資會議、參加技能檢定考試,只要符合規定並提出申請,雇主將不得刁難或扣薪。

  5. 2024年2月16日 · 為使勞雇雙方能進一步瞭解工時制度,提供相關法令規定、數種工作時間安排型態,現行工時制度下產生之相關問題解釋,本部製作「工時制度及彈性措施手冊」,期盼對於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均有所助益。.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 依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 ...

  6.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7. 公務人員九項請假權益常見問答集. 一、「 病假」可請幾天? 懷孕期間有安胎需要,可以請「安胎假」 嗎?二、「事假 」可請幾天?什麼情況下能請「家庭照顧假」? 最多可請幾天?三、毎個月生理日都可以請「生理假」嗎 ? 會不會扣薪?四、 留職停薪復職後,「休假 」天數如何計算?五、 可以提前請「婚假 」嗎 ?萬一婚後無法馬上請婚假怎麼辦?六、產前假、娩假分別可以請幾天?娩假可以提前請嗎?七、流產假可以請幾天? 八、配偶流產可以請「陪產假」嗎?九、「喪假」可以請幾天呢? 一、「病假」可請幾天? 懷孕期間有安胎需要,可以請「安胎假」嗎? 假別病假. 事由可請天數. 注意事項病假因疾病或安胎每年28 天,得以時病假如請超過28天. 延長病假. 必須治療或休養者計。

  8.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 其期間由機關視實際需要定之: 一、奉派參加政府召集之集會。 二、參加政府舉辦與職務有關之考試,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三、依法受各種兵役召集。 四、參加政府依法主辦之各項投票。 五、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以致傷病,必須休養或療治,其期間在二年以內者。 六、奉派或奉准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訓練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內者。 但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七、奉派考察或參加國際會議。

  9. 第 三 條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二、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 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其超過者,以事假抵銷。 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 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 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

  10. 2021年11月24日 · 勞動基準法相關假別. 勞工每 7 日中應有 2 日之休息,其中 1 日為例假, 1 日為休息日。.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 6個月至未滿1年:3日。. 工作滿第1年:7日。. 工作滿第2年:10日。. 工作滿第3年: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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